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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关于国庆、中秋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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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2 09:2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国庆、中秋期间开展“四风”问题  
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工委、各局、处、公司党委(党组)、区机关各部、委、办,各人民团体党组、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及派驻(出)机构:
  
国庆、中秋将至,为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净化节日风气,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国庆、中秋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守“十严禁”规定 
 
区属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精神和区委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十严禁”: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利用公款或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涉赌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严禁向下级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和其他违规行为。  

二、严抓主体责任落实 
 
区属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专项治理工作和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狠抓改进作风、严明纪律、惩治腐败,用纠正“四风”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既要发挥带头作用,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于10月9日(周一)中午12:00前交相应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街道、机关工委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结合“两节”特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积极创新方式、采取有效手段,深入开展对国庆、中秋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转入地下”“花样翻新”“隐身变形”等“四风”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问题,通过函询、谈话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要强化投诉举报受理工作,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做到快处快办。要坚持从严执纪,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对监管不力、放任纵容、问题突出的单位及责任人员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中共XX市XX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XX市XX区监察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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