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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县交通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汇报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8-7-8 19:50
标题: 县交通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汇报
县交通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汇报  



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抚交综字【2018】2号文件《关于转发<2018年抚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这实际,现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有序、顺利开展。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成立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局安委办,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局属各相关单位也指定了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此次排查整治的具体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10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水平,为全国“两会”、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大活动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明确整治范围

交通运输建设工程、道路运输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客运车船、办公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储运等)。

四、明确整治内容

1、道路运输企业:客运、货运、危运、维修、驾培等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企业内部消防管理制度、预防措施、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和落实;危险货物作业、运输资质管理及专项安全评价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设施及器材是否按规定配置等。

2、交通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建立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的作业区、施工材料堆集、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配置是否符合规范等。

3、单位安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相关应急预案;是否按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等
是否完善建立。

五、明确整治措施

1、依法严格整治。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且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发现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一律依法立即清理;对违规电气焊、违规使用明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报公安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拘留。

2、上报挂牌督办。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各相关管理单位要上报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3、纳入诚信体系。对一些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企业,上报相关部门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并同时纳入行业信用管理诚信体系。
XX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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