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第一原则就是规范,按照规范格式、用语和思维进行写作。规范化的用语用词本身没有错误。
在请示、函、报告等常用公文中,保持规范用语是正确的,不需要为此困扰。
在讲话稿、致辞、主持词等具有一定风格化的材料写作中,可以运用一些口语化的表达,但是不能成为材料的主流。
口语化的体现,首先还是从写好规范的书面语开始,当你书面语写好的基础上,在一些关键的环境、用语上可以作一些调整。
代入一些形象和感受性的口语进来,如何习总书记的讲话材料中经常出现的一些切合实际、又达其意的诗句,这只是点缀,不能是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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