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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我县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22-8-19 22:39
标题: 关于我县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日,XX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秀芳带领社会建设工委和教科文卫工委组成人员以及部分委员到五沟镇、孙疃镇、双堆集镇和民政局,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方式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低收入人口主要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目前全县共有低收入人口33974人,其中低保对象28384人、特困人员4068人、低保边缘家庭58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1442人、支出型困难家庭22人。


一是坚持低保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批公示”的程序开展低保审核审批工作,通过家庭收入评估、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等审核审批程序,准确界定保障对象。建立保障对象能进能出、保障金额能升能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对低收入人员实行分档、分类救助,注重救助实效。


二是精准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做到应养尽养。2021年共对全县10所敬老院拨付敬老院运营维护资金230万元、护理能力建设奖补资金151万元。不断提升敬老院供养服务能力,引入商业保险,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以及所住医院的等级进行赔付,解决住院期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问题。委托村(居)委会和分散供养人员亲属签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通过定期上门查看和对生活情况进行无死角排查,及时了解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生活状况和照料服务落实情况,杜绝安全事故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三是加强特殊人群救助保护,做到应帮尽帮。督促各镇、村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困难群众加强走访排查,强化多部门数据共享,及时发现困难群众需求,主动发现家庭生活发生困难的人员,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国家兜底监护。对560户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入户走访,开展XX县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社工服务项目。在认真做好常态化街面巡查的基础上,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巡查。2021年为24名流浪人员寻亲成功,接送返乡;对长期寻亲无着人员,为他们办理XX户籍,纳入特困供养;对精神障碍病情不稳定的,送入精神医疗机构医疗。


二、存在问题


(一)家庭收入核实难。对城乡居民家庭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由于群众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多元化,特别是外出务工收入具有较大隐蔽性,造成隐性就业、隐性收入难以量化和认定。


(二)基层民政力量少。镇(园区)民政工作人员一般在4至5人左右,承担民政、残联、医保等多个部门安排的任务,工作人员少、兼职多、精力不足,导致救助申报、审批工作程序简化,无法做到100%入户走访调查核实,审查精准度有待提升。


(三)动态管理难度大。救助对象一般属于弱势群体,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时,无能力或无意识去告知民政部门;部分村级干部对救助工作不敏感,没有及时上报、落实救助政策;县级层面,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缺乏对镇村的有效监督,日常监管乏力;信息共享渠道不畅通,无法及时准确获取救助对象的家庭实际状况。


三、意见建议


(一)摸清底数,精准识别救助对象。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设置社会救助工作宣传栏、咨询电话等方式,让广大群众全面准确地了解有关救助政策、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二是明确救助责任,镇村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将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及时、有效。


(二)夯实责任,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一是整合社区工作者、养老服务站、志愿者、人大代表、党员、慈善力量、物业服务队伍等现有资源,实现“五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弥补民政基层工作力量不足问题;二是开展基层救助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的需要。


(三)精准施策,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一是健全救助对象信息库,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实行不同救助政策,根据家庭收入情况严格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核查,实行村(居)明确专人核查、镇级互查、县级抽查的三级联查以及第三方核查机制,做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救助金额有升有降,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严肃纪律,确保救助政策效果。一是严格落实困难救助政策,依托“小微权力监督服务平台”、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二是严肃纪律要求,发现工作不力、把关不严、知情不报、优亲厚友等行为要严肃问责、依规查处,确保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切实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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