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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某县安居富民办农村环境整治活动方案 [打印本页]

作者: 公文学堂    时间: 2016-11-7 14:17
标题: 某县安居富民办农村环境整治活动方案
XXX县安居富民办农村环境整治活动方案  
   

根据《2016年XXX县农村环境内外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安居房建设和美化工作,切实改变农村面貌,根据安居富民工作实际,现将  
 
一、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对口援助、金融支持、群众为主”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址重建、相对集中、整村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农民主体作用,坚持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农户自主选择。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安全适用,改造建设经济环保、节能节地和功能齐全的新型农房。  
二、建设标准:按照《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标准(试行)》,根据农户宅基地大小、家庭人口、经济条件和生活习惯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农村安居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每户不低于80平方米。孤寡老人、五保户、特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可以根据建房户意愿和经济状况适当调整住房面积,防止出现不顾实际情况的“一刀切”,严禁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同时,各乡镇要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积极配合村镇规划编制、干部下乡驻村活动等,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做好 “生态文明村”示范点创建工作。  

三、建设方式:  

(1)农村安居房建设应针对农户现有住房状况,合理选择改扩建、原址重建和异地新建等建设方式,确保符合规划选址、建筑面积与造价、结构与抗震、建筑节能、室内设施功能、院落环境等方面的要求,符合新农村“五好”建设要求,有序规范建设,严禁零星散建,新建房屋主要是对在国道、省道、县乡村道路两侧的房屋进行改造。道路两侧房屋要全部做到拆旧建新,所建房屋的围墙和外墙要进行抹灰、粉刷,达到整治、美观的要求,切实改变农村面貌。  

(2)坚持整村推进与原址重建相结合,统筹安排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室内火墙、厨、厕、卫等整体布局,切实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同时,要开展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杜绝脏乱差,切实做好净化工作、亮化工作。  

四、安居工程建设时间安排  

各乡镇(场)在 3月1日 适时组织开工建设,8月30日前全面竣工。具体阶段如下: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2月1日- 3月1日 ),主要任务是宣传、动员、规划、备工备料工作。全面实施阶段( 3月1日 - 5月1日 ),主要任务是确保工程质量,推动工程进度。全面建设阶段( 5月1日 -8月30日),全面完成8105户建设任务,县安居办进行初查。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9月15日),县安居办对提出书面申请的乡镇从安居房数量、质量、入住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总结,10月15日前全部实现入住。  

   
   
   
                       XXX县安居富民办  
                      二〇一六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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