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计划总结] 关于建立学习强国学习通报制度的通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3-31 15:5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共XX市XX区委宣传部
中共XX市XX区委组织部
关于建立“学习强国”学习通报制度的通知
各党工委、区委直属党委:

为贯彻落实蔡奇书记、杜飞进同志关于推动“学习强国”平台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学习强国”XX学习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按照区委关于持续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注册使用的工作部署,建立“学习强国”学习通报制度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大意义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必须紧紧围绕的首要任务。“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汇集了习近平总书记的著作、文章、指示、批示、会议活动,全面呈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方面的重要思想,是迄今学习新思想最权威的思想库、最全面的信息库、最丰富的资料库。学好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党大学习的有力抓手,是新形势下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的创新探索,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各党工委、区委直属党委要坚持“全党学、大家学”的原则,组织引导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学习,实现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大国建设,着力提升全区党员干部思想觉悟、文明素质、科学素养,为高水平建设好首都城市西大门提供有力的思想文化支撑。

二、建立学习通报制度

建立“每日统计、每周汇总、每月通报”的学习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党工委和区委直属党委的在职党员数、注册党员数、参与度、人均积分等4项指标。日统计和周汇总将在“高端绿色XX”处级领导微信群和“区工委和直属党委学习管理员”微信群里进行通报,每月在“XX政务门户”网站通报当月学习情况,全力督促党员加强学习,稳步提升我区用户活跃度和人均积分。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党工委、区委直属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注册使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来一个大学习”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部署,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首都城市西大门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

2.加强组织领导。各党工委、区委直属党委要切实把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注册使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改进创新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学习情况纳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监督检查。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学习平台使用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3.精心组织实施。各党工委、区委直属党委要切实强化在职党员学习,鼓励离退休党员注册学习。要在本系统、本单位内部通报学习情况,对参与度低、学习积分低的在职党员进行即时提示和通报,对月学习积分没有达到900分的在职党员要及时提醒、重点督促。对无客观原因长期不参加正常学习的在职党员,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将适时进行专项通报。

4.切实用好学习平台。各党工委、区委直属党委要切实充分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作用,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带头用,党员干部在查阅资料、学习知识时要经常用。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党员干部主动登录学习平台,把运用学习平台进行学习与党员学习培训和考核评优有机结合,组织培训交流,开展评先评优,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态势。

5.发挥学习管理员作用。选定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质精的党员为学习管理员,加强组织培训,充分调动学习管理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之成为学习平台的宣传员、学习组织的管理员、党员群众学习的服务员,动态掌握党员学习情况,统筹利用学习平台开展各项学习活动,确保学习平台用户基数、活跃用户和人均积分的稳定增长。


                 中共XX市XX区委宣传部
                 中共XX市XX区委组织部


2019年3月27日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9-4-4 10:35:49 | 只看该作者
刚好需要,非常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公文学堂——公文学习好助手 ( 桂ICP备14006725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92号

GMT+8, 2024-4-27 04:19 , Processed in 0.141106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Design 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