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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信息] 扎实做好2021年煤矿安全工作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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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9 22: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扎实做好2021年煤矿安全工作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煤矿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煤矿安全工作部署安排,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以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为抓手,以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为引领,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深化重大灾害超前精准系统治理,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贯通落实“一停二整三关”和“三个一律”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较大事故、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三下降”,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奋力谱写新时代XX追赶超越新篇章营造安全稳定环境。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习总书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务必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一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要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煤矿安全的新要求,坚持把“两个至上”作为煤矿安全工作根本价值遵循,真正把矿工兄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二要坚决扛起防范化解煤矿重大风险和遏制安全事故的政治责任。自觉对标对表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反思找准差距,实事求是全面分析研判煤矿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举一反三从制度、作风、责任、能力等方面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全面整改,切实做到“两个不放松”。三要把“两个根本”作为检验煤矿安全工作的真理标准。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抓工作落实上狠下功夫,在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上狠下功夫,摒弃拖拉、推诿、维持、应付之风,破除一般化、大呼隆的老思路老办法,以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事故的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

(二)全面深入开展安全大排查,持续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是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抓手,这项工作贯穿今年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过程。一要做实做细做深大排查。要按照一个工作机制(煤矿每半年开展1次自查自检),突出全系统各环节,实现“两个全覆盖”(监管检查全覆盖、正常生产建设矿井监察执法全覆盖),完成“三个报告”(煤矿自查自检、监管检查、监察执法),做到“四个百分百”(煤矿自查自检、上级公司内部检查、监管检查、监察执法)。同时,煤矿上级公司要按照“一矿一组”对所属煤矿全面检查,市县监管部门要按照监管关系逐矿落实直接监管煤矿排查负责人,逐矿排查形成排查报告。二要扎实开展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要对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清单,明确攻坚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攻坚措施,落实各方面工作责任,聚焦排查整治阶段和安全大排查发现问题,紧盯系统性、老大难问题,一件一件应对,一个矿一个矿解决,确保攻深攻准攻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要推动落实“一停二整三关”工作要求省安委会近期将出台全省煤矿瓦斯、冲击地压、水害治理标准和井工煤矿安全标准及资源枯竭矿井管理办法,各市要站在推动煤矿高质量安全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辖区煤矿分类处置工作,督促检查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按标准逐矿编制“一矿一策”顶层设计方案并认真实施,整改提升煤矿对照安全整改标准逐矿编制“一矿一策”整改方案认真整改,经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依法淘汰退出。四要强化督导检查省煤矿专委会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将进一步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调度相关部门和各市工作情况,对各市大排查、集中攻坚和“一停二整三关”成效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对自查自检不认真、大排查不深入、集中攻坚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进行重点督导,对做得差、搞形式的地区要通报当地党委政府。

(三)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强化安全风险有效管控。一要严格落实“三个一律”要求。省XXX二季度将组织专家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煤矿和X地区大面积悬顶治理试点煤矿顶层设计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XX市要持续跟踪大面积悬顶试点煤矿治理成效,要尽快出台大面积悬顶治理办法及验收标准,全面推进大面积悬顶灾害整治。XX地区要深刻汲取近年煤矿顶板砂岩水和冲击地压涉险事故多发、频发教训,采取果断有效措施防范水害和冲击地压事故,省XX今年将把X、X等地区顶板水和冲击地压灾害治理措施落实纳入重点监管监察内容,持续推进瓦斯、冲击地压、水等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二要加强灾害风险普查核查要汲取低瓦斯矿井发生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按照安排X月底前要全面完成瓦斯基础参数测定和瓦斯等级鉴定及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隐蔽治灾因素普查核查工作,对新增冲击地压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严格落实“一矿一策”顶层设计方案,凡未按要求核查、治理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三要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各市要认真落实《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会同驻地煤监分局定期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对存在重大风险煤矿重点监管监察;要建立完善“一矿一册”重大风险台账,通过公告、曝光、书面告知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重大风险。四要强化重点时段安全防范。要紧盯“建党100周年”、“十四运”等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和“两会”、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督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当前,要严格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签字手续,认真做好煤矿复产复工各环节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复产复工把关不严、擅自复产复工引发事故。

(四)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一要转变执法理念。严格执法是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检验各级监管部门落实习法治思想、认真履职尽责的重要指标。各市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对煤矿安全执法的新要求,牢固树立检查即执法和严执法理念,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在动真碰硬狠下功夫,决不能遇到重大问题绕着走,杜绝只检查不执法。二要规范精准执法。要聚焦灾害重、风险高、管理差和系统复杂、下井人员多的煤矿,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法定职责落实,科学编制监管执法计划并按规定报备,针对性制定监管执法方案,强化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隐患销号现场核查,做到挂牌督办、现场核查、整改销号闭环管理,严禁一挂了之,杜绝“马拉松”整改,各级监管部门要选择管理差、灾害重、标准化等级低的煤矿进行暗查暗访。三要落实执法责任各市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严格落实每一处煤矿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责任,X月底前要会同驻地煤监分局全面落实各类煤矿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责任,X月底前要联合驻地煤监分局和县级监管部门对高风险煤矿派员驻矿包干盯守。要全面使用煤矿安全监管执法系统,每次检查执法都要在监管执法系统及时填报,省厅今年将加大对各市监管执法的指导检查,定期通报执法检查情况。四要强化“打非治违”。要将“打非治违”纳入执法全过程,用足用好法律法规武器,依法严厉打击制度措施不落实、“五假五超三瞒三不”、擅自复产复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处罚、通报、约谈、问责、“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及时曝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隐患要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由事见人倒查责任。对长期停产停工和纳入2021年关闭退出煤矿严格落实驻矿盯守措施,按国家局要求实施电子封条、视频监控措施。省厅将从X月份起集中开展为期X个月的煤矿安全集中执法行动,各市要按照全省煤矿安全执法行动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煤矿安全集中执法工作。

(五)持续推进安全基础建设,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一要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施煤矿矿长安全积分管理和任职能力素质考评,开展“三敬畏、反三违”活动(敬畏生命、敬畏法规、敬畏职责,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常态化开展“学抓强”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红线清单管理制度。煤矿上级公司要认真落实对所属煤矿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完善企业内部考核机制、责任倒查追溯机制和问题反思机制。今年,省市县都要组织对直接监管的煤矿上级公司开展重点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二要持续推进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要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原则,严把煤矿达标审核关口,加大动态考核和抽查力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推进达标申报、考核验收、公告统计、动态在线管理,认真开展以“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为重点的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规范化活动。各市和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关于达标目标要求,明确今明两年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任务。三要强化素质能力建设。要持续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工作,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规范化,全力推动企业年底前全面取消劳务派遣工,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省厅正在制定方案,二季度全面开展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队伍业务大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四要积极推动安全高质量发展。要将智能化作为新建、改扩建煤矿准入条件,推动灾害严重煤矿明确时限、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智能化建设,指导推动X处智能化建设示范煤矿高标准按期建成,国有重点企业要带头建设智能化矿井,各市县要有建设目标。要加快实施煤矿综采综掘和专用回风井改造,2021年要全面淘汰炮采工艺。要加快落实30万吨/年煤矿和改造煤矿分类处置期限并向社会公告,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产业及生态环保政策的煤矿应停必停、该关就关、能退则退;要尽快落实2021年至2022年淘汰退出煤矿名单,持续推动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等灾害严重且不能有效治理的煤矿淘汰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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