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计划总结] 某市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9-24 22:0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公文学堂 于 2018-9-24 22:03 编辑

某市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2017年,我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市委“13446”工作思路,深入开展“精准扶贫深化年”活动, 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思路,统筹安排资金,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进一步强化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力度。现将2017年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作简单汇报,并针对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的问题,结合2018年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治理行动,简要说明我办下一步工作。

一、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上级下达专项扶贫资金(含政府新增债券资金)5860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786万元,自治区资金38823万元。主要具体投向为:

(一)计划投入硬化屯路建设项目29150.33万元,建设村屯道路共2008条1010.173公里,其中砂石路1条2.7公里,共建设独立桥梁13座175延米,截止年底,资金支出率为99.8%;

(二)计划投资1810.775万元,建设小型人饮工程和农田水利53处,截止年底资金支出率为100%;

(三)投入产业发展项目6749.15万元,完成特色产业种植约3.19万亩,特色家禽养殖51.6万羽,家畜养殖1.69万头,截止年底资金支出率为100%;

(四)投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3732万元;

(五)投入雨露计划和技能培训项目用于贫困家庭子女学历教育补助、短期技能培训补助、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补助共2989.6828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全部
支付;


(六)安排4979.03万元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资金。截止年底,已全部支付贴息资金,支出进度为100%;


(七)安排3832万元用于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年内已拨付100%到相应金融机构开立的专户;


(八)投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262万元;


(九)投入文化活动中心等项目900万元;


(十)用于2016年脱贫贫困村奖励资金760万元;用于第一书记驻村项目744万元;


(十一)用于发展中小微型企业150万元;


(十二)项目管理费支出177.85万元。


二、2018年第一批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上级下达我市专项扶贫资金共2922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302万元,自治区资金1151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411万元。具体投向:村屯道路(包括桥梁)5813万元,农田水利和人饮工程85万元,产业发展8643.46万元,村级集体经济4845万元,雨露计划1813.7万元,易地扶贫搬迁2365万元,贷款贴息4361万元,项目管理费212.54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7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县市区资金支出达不到序时进度。个别县市区由于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资金下达后才开始规划,造成“资金等项目”现象,导致资金支出进度滞后。


(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不完善。部分县市对资金项目实施的县级、乡镇级、村级公示公告不够重视,有些乡镇或村没有建设专门公告公示栏,部分乡镇和村没有注意公告公示存档。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2号)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政府债券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指导督促县市区按照资金分配原则和资金安排投向要求,结合“十三五”扶贫项目库,落实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备。加强对县市区开展项目建设实施工作情况、资金支出情况指导检查,明确资金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用途支出,注意在确保资金合法合规安全前提下,尽量简化报账流程,确保资金支出达到序时进度。


(二)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安排从“十三五”扶贫项目库中提取的制度,管理和完善扶贫项目库。指导督促县市区完善和维护项目库,对已经实施并完成验收的项目,在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销号;对需新增加或调整的项目须按入库流程审定入库或调整;项目库外的项目不安排资金、不组织实施。


(三)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扶领发〔2016〕23号)对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督查县市区对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情况,督查其是否真实、及时、分级分类将资金使用、项目安排、实施情况等信息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乡镇、村屯公开栏(墙)等地方公告公示,并定期不定期地抽查群众对资金项目的知晓度。


(四)按照我办《2018年XX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项目推进督查制度》要求,强化督导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方式,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督查。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公文学堂——公文学习好助手 ( 桂ICP备14006725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92号

GMT+8, 2024-6-19 14:20 , Processed in 0.114706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Design 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