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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居民收入提升行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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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26 22:19: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居民收入提升行动总结


2021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突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各项工作,为全县城乡居民收入提升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

上半年,我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47.0元,排名全区居后,同比增长14.3%,高于全区12.3%平均增速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人民可支配收入12594.5元,同比增加1389.2元,增长12.4%,增速位居山区9市县第5名,高于全区0.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8.5元,同比增加529.8元,增长15.6%,增速位居山区9市县第4名,高于全区2.1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20,大于目标值2.65。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24人,同比降低11.9%,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42.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3%,比上年同期上升0.14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33万人,同比增长13.5%,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7%,经济运行呈现出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就业创业态势良好。

1.全力开展劳动力务工就业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制定下发了《海原县2021年加强技能培训稳岗就业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各项目标任务。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发布招聘信息、深入乡镇动员组织,举办海原县“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等措施,稳步推进就业。开展“点对点”输送。动员组织海原县劳务中介公司和劳务经纪人,对接浙江利时集团、嘉兴文泰集团等公司,开展用工对接19次,提供用工岗位1.5万个,通过包车、乘机“点对点”输送1107人(贫困劳动力180人)。保障扶贫车间运行。目前运行闽宁科技园等扶贫车间18家,吸纳就业764人(脱贫人口227人),发放就业补贴38.44万元。四是加强劳务对接。通过赴江西于都理工学院、厦门市就业局等地考察对接劳务,并与来海新疆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劳务工作组、湖北仙桃市劳动局带领的相关企业开展对接洽谈,达成劳务用工意向300人,劳务工作顺利推进。目前,城镇累计新增就业42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3%。购买“铁杆庄稼保”6.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7万人的90%。全县务工就业8.33万人(脱贫劳动力3.2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8.6万人的97%,劳务创收7.84亿元,完成海原县目标任务12亿元的65%。

2.扎实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制定了《海原县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培训汽车驾驶员4012人,其中脱贫人口1342人,B照以上享受政策人员520人;组织推荐“两后生”及脱贫人口到青松、新工业等5家定点院校参加培训103人(其中“两后生”47人);协同乡镇、培训机构开展技能提升培训1400人;开展以工代训,在闽宁科技园及扶贫车间等企业开展培训199人。

3.全面促进全民创业工作。遴选7家培训机构承担我县创业培训任务,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10期300人,网络创业培训3期90人,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2期60人,完成目标任务540人的84%;组织动员5名优秀大学生参加创业项目参评;宣传动员各类创业实体和种养殖大户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通过及时发布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公告,截止目前,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82户433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6000万元的73%,培育创业实体256个,完成目标任务的64%,创造新岗位546个,全民创业带动就业97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52%。

4.严格落实就业优惠政策。一是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150名,乡村公益性岗位563名。二是落实失业保险待遇。截止6月底,发放失业保险各项待遇440.19万元, 其中为350人发放失业保险金181.36万元,为203人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6.67万元,为675人发放失业补助金229.12万元,为2名农名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39万元,为4名在职职工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0.65万元。三是落实稳岗返还政策。通过县社保缴费系统初步查询,我县109家参保企业2020年度全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的有52家,其中23家已通过人社、财政、发改等部门会审(返还金额43.38元,涉及职工人数1345人),3家属失信企业审核未通过,26家正在申报。四是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2021年6月底,海原县2020年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模板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32人,已就业1397人。申报2021年“三支一扶”岗位需求180个,目前“三支一扶”在岗314人,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在岗437人。认真落实青年见习工作,目前全县共有青年见习基地15家,安置见习青年46人。

)社保水平稳步提高

1.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参保政策,有序推进社会保险参保工作。城镇企业职工参保20711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12917,城乡居民参保251211人,失业保险参保9813人,工伤保险参保20843人,超额完成全年参保任务。

2.社会保险政策全面落实。一是为14559名退休城镇企业职工发放养老金27826万元,为34510名享受待遇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439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养老金发放率和支付率均为100%。二办理征地农民参保缴费手续76人,缴费710万元。三是落实社保降费减负政策。2021年上半年,累计减少征收社会保险缴费556万元,同比下降0.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降低缴费基数受益企业225个,受益人数2682人,减少缴费169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降低缴费费率受益企业239个,受益人数4215人,减少缴费249万元;失业保险降低缴费基数受益企业189个,受益人数1259人,企业减少缴费4万元;失业保险降低缴费费率受益企业270个,受益人数6414人,减少缴费134万元;工伤保险降低缴费基数受益企业193个,受益人数7987人,企业减少缴费29万元;工伤保险降低缴费费率受益企业258个,受益人数10221人,减少缴费71万元。四是抓实资格认证。城镇企业职工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7956人,认证率55%;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认证19286人,认证率56%。

3.社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凡死必查的工作基调,查处追回家属多领养老金85人59万元;通过开展社会保险稽核检查,查出追回企业职工多领、冒领养老金1户47498元;查处城乡居民多领、冒领养老金1户3668元。

)人才队伍持续增强

1.全面加强人事管理。一是根据海原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领导小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将寇云利等24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放划转各乡镇(街道)。印发《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各单位对事业人员和公益性岗位在编不在岗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人社局抽调人员进行了专项督查检查。

2.全面推进人才工作。严格评聘晋级,双定向共晋级32人,正常晋级2886人。严格按照岗位设置1:4.5:4.5比例调整,对全县56个事业单位重新进行岗位设置。严把年度考核关口,认真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7409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全县计划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16人,报名初审49人,目前已完成面试、体检,正在考察。完成2021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拟招聘72人)。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向人社厅申请8名专家对乡镇肉牛养殖、枸杞种植、水利发展等开展专技培训。申报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项目,上报海原县肉牛产业“三品一标”建设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申报项目。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1.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一是通过召开我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欠薪案件化解及迎接考核档案资料准备工作做了详细安排部署。二是抽调专人组成3个专班,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2020年度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全力做好迎接国务院考核准备工作。

2.欠薪案件及时有效化解。通过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建立通报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对欠薪问题实行动态管理,目前,国家欠薪反映平台152起投诉案件已化解147起,化解率96.7%,近期现场投诉的5起案件正在全力化解,线下反应欠薪问题基本得到化解。

3.各项保障制度严格落实。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大对在建项目全面监察,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等各项保障制度。目前,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8个项目908.8万元,审核并办理劳动合同备案5521份,劳动合同签订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一方面企业空岗招不到人,一方面部分城乡劳动力不愿进入企业就业;二是本地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不足,受我县多数企业规模较小,生产能力较弱、劳动报酬较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企业吸纳就业的信心不足、能力不强。三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然复杂。主要是社会投资类项目中建设资金不到位以及层层转包、分包导致的拖欠工资问题依然较多,处理难度大。

三、下一步打算

(一)深入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一是紧盯培训目标任务,狠抓培训实效。有序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重点群众培训工作。积极落实以工代训政策,切实鼓励支持小微企业、扶贫车间等企业复工复产吸纳就业。二是深入推进全民创业。围绕我县牛产业、商贸物流等重点产业,开展创业能力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训660人,力争下半年发放创业贷款3000万以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通过落实创业补贴等创业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好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积极筹备适时举办海原县创业大赛,扩增创业影响,增强创业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继续对接福建、江西、广东、湖北、安徽等地企业,开展“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持续开展“点对点”招聘输送活动,力促稳定就业创收。四是开展农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促进脱贫户困难群体稳定就业增收。进一步摸清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劳务移民等群体就业意愿,在人数较多的西安、XX、武汉发展建立海原县驻外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稳固吸纳我县外出就业人员,全力促进转移就业。

(二)全力做好社保兜底保障。一是进一步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方式,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力度。二是认真落实全民参保登记,紧盯目标任务落实,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全区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做好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和发放工作。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跟进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和补发工作。四是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提高支付率。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内控制度和监管机制,强化内部审计稽核。加大养老金资格认证力度,加大协议医药机构的稽核检查力度,监督工伤保险费用报销行为。六是按照“放管服”经办要求,完善规范经办流程,确保与税务部门数据传输畅通,业务、财务对账及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七是加大社保有关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对辖区内社保参保情况、社保基金使用情况做前瞻性研究,为决策以及社保政策制定提供数据和理论支持。

(三)深入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一是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岗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工作。制定2021下半年高层人才招聘计划,在人才引得来、留得下、用得好上下功夫,落实好柔性引进人才相关待遇,同时做好选拔优秀人才奖励工作。加强对专家服务基地监督与指导,开展百名专家下基层服务行活动。做好职称评审晋级工作,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

(四)有序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一是加大积案化解力度。对“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等各种方式反映的欠薪问题,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及时妥善处理,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对陈年积案采取领导包案,一案一策、挂牌督办等措施限时化解。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建设管理部门衔接配合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狠抓欠薪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强化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过程的日常监管。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与行业主管部门相互配合、紧密联系,对发现的欠薪隐患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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