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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新形势下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现状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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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8 22:02: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形势下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现状的调研报告


引言:机关党建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建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然而随着形势的发展,当下不少党组织存在着思想意识虚化弱化、方式方法固化旧化、制度执行表面化选择化、监督问责泛化简单化等突出问题,机关党建工作出现“灯下黑”。因此,分析“灯下黑”的现状,如何着力破解“灯下黑”,如何让机关党建工作顺应新时代工作要求,最大效能地发挥机关党建的服务、保障和助推功效,是提升党建工作值得思考的问题,对机关党建的突破性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灯下黑”的原义是指照明时由于被灯具自身遮挡,在灯下产生阴暗区域,照不到自身。本来“灯”是带来“光明”的,却在“光明”之下产生了“黑”。相比于一般的“黑”,“灯下黑”更不易被发现,危害也更大。延伸到机关党的建设方面,“灯下黑”是一个形象说法,主要是指各级党政机关担负着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职能,理应在党的意识、党建工作等方面“走在前、作表率”,对其他领域起表率和风向标作用,然实际上不乏一些部门和单位出现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方面的问题,与机关所处的重要地位形成较大反差。这些问题的实质就是“灯下黑”。


“灯下黑”究竟黑在了哪?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现状并不是一个突发的偶然现象,是当前机关党建应做效能与实际效果之间存在较大落差的一种必然反映和形象表达。然“灯下黑”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并不等同于机关党建存在的所有问题,而是机关党建问题中那些最为突出、最需解决的问题。当前,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主要有四种表现形式。


一、思想上的“灯下黑”,党建工作不够重视。


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没有落实到位,领导班子不够重视,自上而下存在不同程度的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是造成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的最重要的原因。机关党建“灯下黑”不单单只是个简单的党建问题,其内在深层次反映的是政治问题。


(一)党建阵地意识不强,党建工作虚化。具体集中表现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党建不够,淡漠“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缺乏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站位不高,把党建工作简单地看成是学材料、念文件、搞活动,当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发生冲突时,党建工作为业务工作让路,党员干部的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在具体工作中表现为只停留在号召和部署上,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的情况,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仍然突出。


(二)支部堡垒作用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支部抓工作落实的质量不够高,重制定计划、轻工作落实,对所属支部指导、管理不够到位致使队伍弱化。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与软。二是在选优配强党务干部不到位,专职党务干部配备不足,不少基层党务干部身兼数职,精力不集中、履职不聚焦,党务工作专职不专、专责不专、专业不专现象较为普遍。


二、方法上的“灯下黑”,党建方式缺乏创新。


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新时代新形势对机关党建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然而当下,机关党建工作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方式方法上,都与新时期新形式对党建工作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抓党建工作认识上存在偏差,创新步履维艰。支部满足于传达政策文件内容,“照本宣科”,学习不够深入,对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对一些热点、焦点问题,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理论联系实际不深、不透。在方式方法上,组织机关党建工作时,习惯用旧框框认识问题、用传统方法分析问题、用老办法解决问题,对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经验主义”根深蒂固。


(二)落实党建工作不积极主动,创新手段滞后。支部抓机关党建工作不积极寻找符合自身特点的活动载体,多年来一成不变,开展活动只是照猫画虎、生搬硬套、呆板僵化,缺乏新颖灵活的机制和载体创新机关党建工作。在落实中有畏难情绪,与新时代党员的要求脱节,没有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和推动党建工作的新措施、新办法,因而机关党建工作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显得格调单一、缺乏活力。


三、执行上的“灯下黑”,党建制度执行不严。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一切工作的落实,制度建设都要走在前头。在党建制度落实过程中,往往出现执行走样,甚至“肠梗阻”,执行缺乏常态,时紧时松,时严时宽等现象。执行上的“灯下黑”实质上就是在机关党建工作落实的过程中随大流,走过场,党建工作“表面化”、“虚化”、“弱化”,执行的效果也仅仅是“雨过地皮湿”、“风过草抬头”。机关党建中存在的制度执行“灯下黑”问题导致党建制度效能大大降低。


(一)党建制度的“表层化”、“消极化”执行问题。对于中央政治方针、话语体系中蕴含的精神、理念、方法等虽能迅速展开贯彻学习,但在实际中仅仅停留在会议上的口头宣传和学习上,实质只是“消极执行”,并没有将上层理论基础积极创新应用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党建工作实践还思之不深、研之不透,离“弄通”、“做实”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很难将理论知识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到实际工作中,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力度不大。


(二)党建制度的“选择性”、“象征性”执行问题。中央精神和上级文件都是从大局着眼看待和处理问题,各项政策出台实施了“最先一公里”,然而在政策落地的时候若遇上“选择性执行”,则极大可能会滞留落败在“最后一公里”,很容易前功尽失。从当前的形式分析,一方面,部分机关单位依据自身需要偏好热衷选择执行利己、阻力小的相关制度,“做选择、搞变通”,对一些不利己或自认为无关紧要的“不欢迎”制度则选择“象征性执行”。另一方面,党建机关不注重持之以恒的落实相关制度,陷入了“考核检查怪圈”,相当多的制度被束之高阁,制度失去了严肃性和约束力,只有遇到考核审查、上级检查、问题出现等情况才付诸执行,等考核一过又一切照旧,其深层次原因还是源于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低下,“四个意识”严重缺失。


四、责任上的“灯下黑”,党建责任不敢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当前机关党建中存在责任上的“灯下黑”问题,即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机关党建责任认识不清、担当不够,党建问责机制缺失。


(一)“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当下不少机关党建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仍持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错误心态,遇事“踢皮球”,惯当“二传手”,只想自己求安稳、求舒适、求省事、求平安。实则是“庸懒散”现象的突出反映,具体表现为不思进取、尸位素餐、懒政怠政、不敢担当、消极不作为,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遇到困难矛盾绕到走,碰到诉求信访躲着走,看见难点任务低头走,不愿担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拈轻怕重、岗位挑肥拣瘦,遇事明哲保身,满足于做得过且过的“圆滑官”、“老好人”。这种不良风气折射出的是为民宗旨的淡忘、责任意识的缺失,其实质就是一种消极的腐败。


(二)党内监督不到位,党建问责机制“缺失化”。党建问责问的是政治责任,绝不能随心所欲。习总书记强调,有权必有责,意为组织赋予权力,必然同时赋予责任;有责要担当,意为责任在肩,必要尽职履责;失责必追究,意为若履职不力,必有责任追究。现下机关党内监督机制不全健全,监督渠道不够畅通,党建责任落实和问责机制不完善,部分党委(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加之缺少常态化的责任追究和监督问责,在主客观上难以对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务工作者形成压力和动力,党建监督追责的反向作用发挥不到位,软”问责多,“硬”问责少,表面上看是“力气”使得不够,其实质是缺少担当、不敢动真碰硬,奉行“好人主义”,问责高举轻放。


如何让“灯”下“亮”起来?


2020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通过学习,针对现下机关党建不容忽视的“灯下黑”现象,笔者认为,新时期新形势下机关党建要破解“灯下黑”难题需从提升思想意识、创新工作发展、严格制度执行及强化责任担当四大方面着手。


一、点亮“信念指示灯”,拧紧“总开关”。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要抓住“灯下黑”的内因,在理想信念上发力。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正确认识权力观、地位观和政绩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让理想信念之“灯”照亮机关党建前行之路。


(一)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夯实党的执政之基。


一要加强政治建设。机关党组织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要始终做到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把“讲党性”融入机关党建工作全过程,着力克服“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 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工作思想, 坚持“虚工实做”,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督查,切实以党建工作实效来引领推动中心、业务工作,力促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二要严肃党内生活。机关支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加强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做到组织设置规范、组织生活规范,发展党员规范、换届选举规范、收缴党费规范、党内监督规范、规章制度规范。保质保量地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引导党员定期进行“党性体检”,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二)从严党员教育管理,持续锤炼党性观念。


一要提高政治能力。建立党建工作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定期集中组织党员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党规党纪、形势任务、道德法治、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重点以党支部书记任职能力、党建专业基础能力提升等精品系列课程为支撑,高质量完成党支部书记、党建部主任、机关党支部委员等党建系列的培训,聚焦党建履职,实现党建工作专职专责专业。


二要压实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将党建考核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明确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和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每个责任主体都有明晰的“任务书”和“施工图”,切实把“软指标”变成“硬任务”。不断完善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的“五位一体”工作体系,把管党治党责任一级一级压紧压实、压力一层一层传导到位,形成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结合分工抓党建的工作格局。


二、调亮“创新远光灯”,提升“战斗力”。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要明确长期以来的固守陈旧模式,缺少创新的意识和手段才是当下影响着机关党建“质”的突破问题,只有敢于“猛药去疴”跳出固有思维模式创新发展,才能让机关党建提升“战斗力”,在日益旧模式化的今天焕发出新机。


(一)创新党建工作理念,增强党务履职活力。


党建创新首先要强化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充分认识新世纪、新形势、新任务给机关党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课题、新挑战,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特点来确定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创新工作思路和实现目标。一方面,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务工作者要“开拓思维、开放包容、敢想敢试”,克服畏难情绪,勤学善思,解放思想大讨论、刮起创新的“头脑风暴”,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等活动,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类型的党员情况,提出不同要求、采取不同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领。另一方面,在创新党建方式方法上,要吸收和借鉴互联网技术,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钉钉群、学习强国平台、党建云平台、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立“互联网+双报到”工作新构架,提高机关党组织、党员个人参与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的便捷性。


(二)创新党建活动载体,丰富党建工作内容。


要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的载体,积极推动“党建牵手互联网+”,激活党建微时代。以“微讲堂、微领读、微党课、微廉洁、微榜样”等活动形式丰富党建内容,增强党建工作吸引力和凝聚力。在信息化时代,可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办“私人订制微讲堂”,无论职务高低,无论党员群众,都可以将自己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或对党建工作及业务工作的思考做成精美课件、视频或文件上传至单位公众邮箱供全体职工自行下载学习探讨。“改变,从阅读开始!”党组织可通过开展“微领读”的方式让支部图书角及读书室真正发挥作用,由支部党员轮流领学,阅读经典好书、交流读书心得,开拓知识的视野。为激发机关党建活力,可开设“微党课”,鼓励每一位党员走上讲台,分享经验,上一节专题党课,使普通党员由“倾听者”转变为“讲授者”,既实现了“点上好看”又促进“面上铺开”,带动机关党建整体发展,全面覆盖。注重榜样效应,可通过开展“微榜样”活动,让党员能有“镜子”照,争向优秀看齐,当干事先锋,逐步争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打造党建创新品牌,融合党建工作实践。


机关支部要找准党建工作的契入点,从自身工作性质、业务特点、服务对象需求等实际出发,总结提炼典型做法,确定支部品牌进行培育。品牌内容可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三型”机关相结合,与“双报到”工作优质共建项目创建相结合,将品牌建设理念植入党建和中心工作,用品牌理念引领发展大局,不断探索推进融合党建的工作实践,打造“一机关一项目一特色品牌”。


三、擦亮“制度探照灯”,加大“执行度”。


“言必信,诺必践,行必果。”从严治党,既要见行动,更要见成效。狠抓落实党建工作制度,是推进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提升管党治党能力的具体体现,而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执行。


(一)积极担当履职尽责,着力发挥“头雁效应”。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抓制度落实,卡在一把手,难在一把手,重在一把手,成也在一把手。领导干部重视制度、带头执行制度是制度得以落实的根本要求。一方面,要坚持把最优秀的党员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把书记岗位作为党员干部提拔使用的必经台阶,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优秀后备干部的重要平台,把最有能力、最优秀的干部派去做机关党建工作,激发党建活力。另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制度不是手中玩物,带头重视执行各项制度,切实开展党建工作,走正路、干正事、扬正气,真正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发挥好正向带动的“头雁效应”。这就需要领导干部做到深学一层、先行一步。在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法规时,首先自己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入脑入心,才能在贯彻落实中“更实一层”,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在原有学习的基础上取得新进步,加深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才能在实践锻炼中“多成一分”,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深层次解决党建制度的“表层化、消极化”执行问题。


(二)严格执行党建制度, 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机关党组织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狠抓制度的执行,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防止“硬约束”变成“橡皮筋”、“长效”变成“无效”。遵守政治纪律、执行党建制度是必答题,不是选择题。一方面,作为“头雁”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既有本事、又守本分,既要“干事”、更要“干净”,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解决不了时或者超出自己权限时要克服畏难情绪,可以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向上级领导汇报,摆出自己的想法和可供选择的方案,不要交“填空题”,更不能将个人利益凌驾至国家利益之上,违反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必须严肃查处,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另一方面,党建制度的落实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不能迎检了、上级强调了就重视一下,抓一阵,想起来就抓一阵,要把抓党建作为一种工作习惯、一种工作态度,深入持久持续抓,跳出考核检查才重视制度落实的“怪圈”,才能自下而上形成凝聚力。


四、照亮“监督聚光灯”,筑牢“防火墙”。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治理机关党建工作“灯下黑”问题,解决责任上的“灯下黑”问题,重点在于明确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筑牢监督的“防火墙”。(一)聚焦党建主业主责,绩效考核激励干事。


一是以绩效运用彰显“硬激励”。聚焦机关组织、领导班子、普通党员这“三大主体”,促进其思想到位、行动对标、责任落地。将党建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绩效指数的设置科学全面,清单内容清晰明了,干部选任全过程各环节均与党建工作考核紧密相联,全程把关,随时“放下”。在干部选任时严格执行“两个优先、两个不用”原则,对党建工作实绩突出、绩效指数评估结果好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对党建工作排名靠后、绩效指数评估结果差的党员干部一律不提拔、不重用,促使工作人员更加积极勤勉、认真负责,进而形成相互激励的良好干事环境。二是党建绩效与政治荣誉密切关联。在各类评先选优、典型选树和“两代表一委员”推荐中,坚持党建绩效必查,真正让党建抓得好的得荣誉、党建抓得差的被否决。让每位党员干部把党内监督职责放在心里、扛在肩上、落在手心,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行之有效。


(二)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强化问责督促尽责。


建立健全党建问责机制,细化责任清单,以“明责、履责、评责、问责”为导向,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筑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捆绑责任、全面责任也是整体责任,是每一级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让监督走向“严、紧、硬” ,就要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因此一要唤醒党务人员责任意识。强化对机关领导班子、党建“一把手”以及党务工作者的党内外监督,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刚性约束唤醒责任意识。二要持续加大追责力度。对党建岗位职责、履责要求以及履责达不到要求的惩戒措施进行明确,解决落实主体责任“软”的问题,坚决破除“铁饭碗”。实行功过分明的考核机制,细化功过认定的量化指标,并将记录结果运用到干部考核使用和惩戒问责中,健全能上能下的进退机制。此外,领导干部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能抱着“鸵鸟心态”怕得罪人、当老好人,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避免出现记功“大锅饭”、记过“毛毛雨”现象,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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