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述职述廉] 2022年区教育局普法履职自评报告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30 10:26: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2年区教育局普法履职自评报告



  XX区教育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普法办印发的《2022年XX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2022年我局普法工作计划,持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工作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


(一)建立健全教育局普法责任制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要求,建立健全我局普法责任制,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立教育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教育工委办。


(二)推广建立“一校一法律顾问”“一校一法治副校长”制度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及区司法局印发的《XX市XX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继续聘用北京德恒(XX)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负责规范性文件及请示等一般性文件审核、法律咨询、执法法治审核等工作。同时在全区中小学校进一步深入推广建立“一校一法律顾问”“一校一法治副校长”制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积极与司法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保持密切联系,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了学校法治副校长队伍的配备,全区现有法治副校长39人,涵盖公、检、法、司四个系统的专家。除部分新开办学校外,每个公民办中小学配备2名法治副校长,一名公安民警专注于学校安保工作,另一名法治副校长专注于普法工作,学校法治建设专业化程度全面增强。


(三)进一步完善我局依法行政相关制度


2022年我局继续施行《XX区民办学校教师、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XX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已失效并清理。我局的35个服务事项全部上线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办理服务模式,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实现承诺件办理和全流程网办,在法定办理时间基础上大幅压缩审批业务的办理时间。其中,学籍查询事项已实现秒批;“当日即办”事项由去年的3项增加至14项,新增中外合作开办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校车使用许可等11项“当日即办”事项。办结时限由法定办理时间最长45个工作日压缩到1个工作日,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审批。目前,“当日即办”事项占服务事项总数的40%。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坚持依法行政原则


我局严格按照《XX市XX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执行各项重大行政决策。根据国家省、市、区要求,按照工作安排,我局负责牵头编制《XX市XX区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已纳入2022年度XX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于已经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我局通过前期研究、调研座谈、文本起草、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审议通过、正式印发等相关工作流程,确保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的法治化。日常做到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开展教育检查,依法规范教育行为,自觉接受法律监督。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按照市教育局下放的执法检查事项,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检查事项全覆盖。二是分批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主要以规范被检查对象不合法、不规范行为,以“重教育、轻处罚”为原则,对于不规范的行为以教育为主,以提高被检查对象的规范意识为工作重点,避免“为罚而罚”。我局联合XX区民政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随机抽取2家民办学校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制作现场笔录、调查笔录,收集证据材料,宣传教育法律法规,检查中发现轻微不规范的行为,要秉承“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责令被检查对象当场或限期整改。三是本年度我局执法人员未发生滥用挥拳、越权执法和超时限执法的现象。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


教育局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讲话精神列入学习计划,学习党规、党纪等党内法规,今年学习法治类“第一议题”2次。全年教育系统94所公民办中小学党组织共计学习法治类“第一议题”197次。


(二)持续开展学法用法专题培训


5月18日,我局联合教育科学研究院举办了一场反邪教宣教思政公开课。新合实验学校思政课教师张彩经过精心备课,为全区思政课教师讲了一节“崇尚科学·远离邪教”公开课,对邪教的定义、如何辨别邪教组织和防范邪教渗透进行了深入讲解,课程内容丰富,学生反响热烈。通过公开课,全区思政教师进一步认识到反邪教警示教育的重要性,有力推动了全区教育系统反邪教宣传教育进思政课堂。


(三)多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一是开展“护苗行动”,有班会课、绿书签、绿坝软件、书画展、黑板报、手抄报等活动,在电子屏、板报栏、校园网等加大宣传力度;二是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各校高度重视,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条幅、阅读宣传折页、电子屏、校园网、班会课等丰富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打造法治校园,全区公民办学校全部参与活动,开展了16项活动,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三是开展线上禁毒教育宣讲活动,向学生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政策法规,增强学生的识毒、防毒知识。开展围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的中小学生禁毒绘画创作大赛,收集作品数共计550幅。四是我局向教育系统49所公民办学校发放124张国家安全宣传海报,要求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展示宣传海报,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宣传视频,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充分利用反邪教宣传手册、海报、造型牌等宣传物料进行学习教育,利用微信、QQ、校园广播等平台,播报有关邪教的科普知识及相关警示教育视频,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六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主题班会,让学生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远离风险。并且要求班主任教会学生辨别非法集资的基本特点,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打造法治校园氛围,提升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七是开展“禁止高空抛物共建安全家园”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利用微视频、公众号推送、专家讲座、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八是为进一步增强学生、老师及家长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局积极号召各学校发动师生、家长观看XX区委政法委、石井街道办事处、区普法办、区法学会在9月27日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联合开展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专题普法讲座。


(四)争创“宪法卫士”活动。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设立了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生免费提供各类宪法学习资源,对完成学习达到要求的学生授予“宪法卫士”标识。我区各学校积极组织学校参与,全区参与率达100%。


(五)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下属49所公民办中小学于2022年12月2日组织开展全区学生“宪法晨读”活动,推动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宪法晨读、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通过主题板报、演讲比赛、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开展法治教育,也积极发动师生及家长观看微信视频号等方式开展法治教育。推动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集中开展宪法宣讲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


充分发挥“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优势,将习法治思想和中央有关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列为学习议题,发挥“头雁作用”,落实常态化学习。同时抓住学校党政一把手这一“关键少数”,结合学校“三会一课”,通过购买有关学习书籍、印制有关文件和讲话资料、习法治思想进课堂等方式,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


要通过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内容要“走心”,不简单以会议落实会议、以通知传达通知,而是更有针对性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同时要发挥互联网、短视频等宣传平台,在碎片化的传播中达到普法宣传的效果。


(三)进一步发挥好政法机关专业资源作用。


持续执行《XX区聘任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方案》,针对新成立的4所学校,尽快配齐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副校长中小学全覆盖。与公、检、法、司有关单位做好对接,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与司法局沟通联系,借助司法局专业的律师资源,在重要普法时间节点,联合司法局共同开展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XX区教育局
2023年1月4日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公文学堂——公文学习好助手 ( 桂ICP备14006725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92号

GMT+8, 2024-6-4 23:59 , Processed in 0.113664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Design 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