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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食品药品监管所在日常监管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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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0 17:48: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在日常监管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一、xx镇食品药品安全现状
(一)食品行业现状
至2015年,xx镇辖区内共有食品流通户26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52余家。食品从业人员320人,餐饮从业人员104人,主要分布于xx镇商业街及永丰商业街。

xx镇辖区内食品行业发展水平不高,存在数量多、规模小、经营分散等现象,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部分生产经营者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现状
至2015年,xx食药所紧紧围绕保障全区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克服了机构改革过渡期、机构磨合运行期、食品问题多发期“三期叠加”的各种困难,依法高效履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了“三个明显转变”。

1、监管体制明显转变。去年4月份通过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xx食药所正式成立,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统一接受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区政府及乡镇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食药监管所必要的办公设施、执法装备相继到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食药安全形势明显转变。去年食品药品安全呈现问题存量大、投诉举报多等突出特点,各类深层次矛盾集中爆发。食药所成立后,出动执法人员300余次,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日常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食品药品打假治劣统一行动,对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了大桶水、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办案促规范,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共查处食品类案件35起,餐饮服务类案件3起。共收到投诉举报3件,所有投诉举报均及时依法向举报人或消费者回复,相关举报奖励已全部落实。

3、监管理念明显转变。食药所突破单纯依靠监管执法促规范的思维定式,坚持监管执法和优质服务并重,监管理念发生了明显转变。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3·21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法制宣传月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单300余张,宣传册80余本,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科普知识,提高了群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做好行政许可服务工作,共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39家,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69家,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有序。

二、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一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方面,不少食品生产经营者文化水平低,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对制假售假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基本的商业道德,对监管工作不理解,不配合,甚至百般抵触,这给监管执法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二是消费者方面,由于消费者本身文化素质限制,加之当前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足,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较为淡薄,主要表现为:对假冒伪劣食品缺乏基本的辨别力;维权意识差,购买食品或餐饮服务后不主动索要票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自身权益因缺乏第一手证据而难以维护等。

(二)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
《食品安全法》本身存在一些立法漏洞,实施细则没有补充,配套的法规和部门规章较为滞后,导致监管过程中缺乏相关监管标准和依据,监管空白和盲区现象较为普遍。例如《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但是对违反该条款的法律责任却并未规定,监管部门在处理此类违法行为时没有相关的法律可以对其实施处罚,只能采取责令改正等不具强制力的行政手段。

(三)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人手少。就目前基层食药监管执法队伍而言,监管任务重与执法人员少的矛盾异常突出。一方面,食品药品经营主体数量多而分布散,一线监管和规范市场、发现挖掘案源、专项整治任务繁重;另一个方面,内部资料堆集如山、案件文书整理、专项总结资料、各类报表上报资料、处理投诉举报大量工作需要及时办理等。二是人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很紧缺。

(四)设施设备投入不足
一是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经费不足,在开展各种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同时,还要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举报,本来不足的经费更显捉襟见肘。二是执法装备滞后,执法人员在外执法办案基本还靠感官功能,实际上,有很多监管工作由于缺乏必要的快检设备,影响了工作进度和监管效率。

三、有关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改善执法环境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增强食品识假辩假的能力,自觉抵制假劣产品。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理性消费,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拓宽案源线索,引导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二是加大教育力度,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定期组织食品行业的生产经营者参加培训,认真系统地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生产经营者知法、守法、合法经营,真正落实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完善法律法规,提供执法依据
当前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还有很多不够完善的地方,特别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职责全部划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后,《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已不完全适合监管工作的运用。例如在实际工作中,部门权力边界地带仍然存在法律空白,像农村中普遍存在的散装面条加工行为,如果将这种散装面条定性为“食品”,那么就应对其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现场制售)》,但是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如果将其列入“食用农产品”,则不需要食药监管部门发证,对“食品”、“食用农产品”法律不能明确做出区分,或者虽有明确区分但是监管、处罚无相关法律法规依据,都给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食品工作的专业性较强,不仅要精通和运用好相关法律法规,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机构改革之后,基层稽查工作更加重要,重点是监管市场和打击违法行为。因此,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水平,是当前全区食药监系统面对的首要任务。一要充实人员。借助机构改革的契机,采取多种进人方式,充实稽查执法人员,避免因人手少而造成的监管缺位现象。二要优化结构。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优先引进紧缺实用的专业人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三要强化培训。对基层稽查队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与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稽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增加财政投入,保障执法装备
一是增加经费投入,专项用于监管执法的支出。二是更新监管执法装备,重点增加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调查取证工具、信息化设备等,为监管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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