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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模板] 市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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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6 19:4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分解表




(一)组织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日常监管执法,加大对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传销行为、虚假会议营销等违法线索的摸排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案件。积极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对执法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线索及时通报,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对政法机关通报的行业管理漏洞和建议,及时调整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并按有关规定通报反馈,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牵头单位:经检大队,责任单位:稽查大队、法制股、市场股、各市监所。)


(二)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药品等行为进行摸排,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食品药品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切实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消费质量安全。(牵头单位:综合股,责任单位:消保股、经检大队、稽查大队、各市监所。)


(三)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行为进行摸排,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有无欺行霸市和强买强卖行为,摸排务必精准、到位,尤其要对市场中“菜霸”、“肉霸”进行拉网式摸排打击。(牵头单位:市场股,责任单位:消保股、经检大队、各市监所。)


(四)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完善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机制,对涉及黑恶势力从事经营活动、涉黑涉恶人员开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依法严格审查,强化监管。(牵头单位:注册股,责任单位:法制股、各市监所。)


(五)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加强队伍管理相结合,教育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庇护黑恶霸痞势力。对那些与黑恶霸痞势力有牵连的公职人员,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线索,依法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局纪检组,责任单位:局机关全体股室队、各市监所、各直属单位。)


(六)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问责机制,对不落实执法责任,不作为、乱作为,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牵头单位:局纪检组,责任单位:局机关全体股室队、各市监所、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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