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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结] 交通运输局2019年渡运安全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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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9 22:34: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交通运输局2019年渡运安全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渡运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推动渡运安全的共建共治共管。根据《XX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渡运安全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X安委办〔2019〕5号)文件精神,我局在辖区开展了“渡运安全月”活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和批示精神,压实责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主动作为,消除责任“空档”和监管“盲区”;突出重点,着重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清理安全隐患“存量”,减少“增量”;加强安全宣传, 营造“查风险、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的氛围;细化方案,优化渡运应急预案和措施,提升渡运应急水平。

二、 成立领导机构

1、为切实抓好“渡运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职责,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渡运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根据会议的统一布置制定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部署落实“渡运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渡运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构、人员、责任、预案、措施”等落实到位。

2、我局于2月21日召开了2019年全国“两会”及“渡运安全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部门做好全国“两会”及“渡运安全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安排部署了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全国“两会”及“渡运安全月”期间安全检查的重点及盲区,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保障全国“两会”及“渡运安全月”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安全宣传

1、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贵港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2019年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营造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安全氛围。

2、3月6日,我局港航管理所工作人员到贵城大东码头开展渡运安全生产检查及宣传工作,悬挂安全宣传横幅一条,派发渡运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单约60份,另为切实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我局重新制作渡口警示牌4块,设置在贵城大东码头显眼位置,以起到提醒作用。

3、3月11日“渡运安全宣传日”,我局联合贵港海事局、贵港市港航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武乐镇政府在武乐渡口开展了以“压责任强基础治隐患,推进渡运安全共管共治”为主题的渡运安全宣传活动,我局工作人员在渡口及渡船上派发渡运安全宣传单。接着召集渡口运营人、渡口工作人员、渡船船员、过渡乘客在渡船上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培训,首先,贵港海事局刘副支队长进行了“关于做好雾季及枯水期船舶安全航行的提示”的专题宣贯学习和渡运安全培训;接着,我局杨昆局长讲解了《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的渡运安全知识和培训,加强安全宣传,弘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思想,强化渡运经营人(船主)的责任、强化乡镇船舶管理员和渡口管理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提升了渡运从业人员的防范风险和应急应变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水上出行安全的氛围。

三、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我局因无航运技术人员,已向贵港海事局提出请求,拟出涉及渡口的渡运水域、渡运路线、渡运时段、渡运位置等要素的渡口审批情况意见和方案,再提请区政府以区政府名义在2019年5月31日前以文件形式对外公布。

2、贵城大东码头和武乐渡口已设置渡口警戒水位线和停航封渡水位线。

3、贵城大东码头和武乐渡口无存在水上过驳、采砂、养殖等危及航行安全的作业或活动。

4、贵城大东码头和武乐渡口无存在挤占渡口码头、在渡运线路设置临时或固定碍航渔具,非法从事载客渡运或从事“渔家乐”等渔业体验、水上游乐活动。

四、严格安全检查

1、我局港航管理所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渡船14艘次,重点检查客圩渡船驾驶员资质及渡船技术状况、超载超员、违章冒险航行、消防和救生设备的配备是否齐全、渡口是否严格落实“一渡一岗”制度、乘客是否携带夹装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船等情况,坚决杜绝渡运船舶带“病”运营,非法渡运。主要是查落实、查隐患整改,细化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同时督促渡船驾驶员严格执行水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操作规程和“六不发航”规定以及恶劣天气期间减载、停航封渡特殊规定。严格查处没有营运资格进入市场营运的渡船。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水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对违章经营者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督促渡口渡船所属乡镇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在节假日期间派专人加强现场监管。在渡运安全月期间安全检查中,无发现安全隐患,保障了渡运安全月期间水路畅通。

2、在检查的同时,采取依法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期管理相结合、打击重点与全面治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水上交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XX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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