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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住建局稳就业工作方案(保务工人员就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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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0 21:2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稳就业工作方案(保务工人员就业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就业优先原则,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就业工作。以稳住现有岗位和创造新的岗位为着力点,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抓重点、强服务、防风险,确保建筑行业就业稳定。2021年,保主城区建筑业新增就业人数##万人,达到#万目标;保我市建筑业从业人员最低年收入不低于##万元;保劳动者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权益有维护。


二、主要任务


(一)外防疫情输入,内抓经济复苏。针对秋冬季可能发生的聚集性疫情,全面做好人员、物资和医疗准备,加强对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的健康排查筛查,强化返宿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闭环管理,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统筹“两手两战”、确保“双胜双赢”。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实行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千方百计增强企业稳定和创造就业岗位能力。进一步细化措施、细化服务,出台符合我市实际、更具针对性的措施,同时要及时关注政策效果,及时调整优化,以动态调整应对好新情况、新变化。(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工程推进中心、建材管理中心。列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强化职业教育培训,加大人才培育力度。一是完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充分利用我市高校资源,搭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平台,着力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不同重点群体所面临的就业问题,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课程设计,满足不同岗位需求,促进人才交流与合作,搭建人才培养的社会化平台。二是规范建筑劳务人员基本技能培训考核制度,实施“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建立劳务培训基地,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将培训作为劳务人员进入建筑业市场的凭证,迅速将培训成果转化为竞争优势,为建筑业企业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工作。三是发挥人口资源大市、省际交汇节点城市作用,积极利用我市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贯彻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1”政策,鼓励农业人口落户城镇,在生活设施配套上加强服务管理,在具有建筑传统和具备发展条件的县、乡、村把建筑劳务输出作为重要支柱产业来抓,扩大农民致富途径,增加农民收入,努力将剩余劳动人口转化为劳动力资源,持续释放人口红利。(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工程推进中心、建材管理中心、城建科、办公室)


(三)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生产教育培训,统筹做好农民工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权益保护工作,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要求用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规范用工行为,及时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严厉查处违规分包、拖欠工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工程推进中心、建材管理中心、法规科、政务公开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住建局分管领导牵头,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工程推进中心等部门参与的保就业制度,整合各市直相关单位信息,适时部署开展联合调研、专项督查等活动,形成各方共同抓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合力。及时跟进省、市有关政策,有重点地超前谋划实施一批稳定就业措施。


(二)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就业目标责任制和考核监督机制,细化任务、实化举措,压实各部门“稳就业”保建筑务工人员就业的具体责任。加强对各部门的工作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六稳”“六保”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跟踪问责,对在稳定就业工作中因工作不力、政策不落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约谈有关责任人,追究相应责任。


(三)建立应急机制。根据各种因素对就业造成影响的程度和发展态势,建立分级预警处置机制,实行分级响应、分级处置。建立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值守制度,建立大规模裁员报告制度、建立群体性事件报告制度和响应机制,实行重大情况及时报、常规情况定期报,对受影响引发的劳动争议、突发事件和规模性群体事件,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化解矛盾。


(四)开展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创新宣传手段,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适时召开就业形势新闻发布会,积极宣传“稳就业”“保就业”的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念,不等不靠,通过自身奋斗实现就业;引导建筑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与职工团结互助,共同克服暂时性困难;引导社会各界增强信心,共同关心支持就业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稳投资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实施城乡建设重点工程计划,聚焦城市能级提升、文明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福祉改善四项重点任务,强力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补齐公共公益短板,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持续强化项目谋划储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切实发挥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新建项目尽早开工,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努力形成更多的实物工作量,保障项目投资运行总体平稳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继续强力推进道路桥梁、公共公益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交通拥堵、停车困难、城市供水、防洪排涝、教育医疗、环境改善等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实施“两新一重”建设;三是认真研究把握重点投资方向和重要支持领域,主动对接并密切跟踪中央和省城乡建设工作安排,全力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在今年的重点工程建设上,要细化分解任务,倒排时间节点,按既定时序稳步推进各项目进展,确保###、###、###等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完成本年度##亿元年度计划投资任务。在明年项目谋划上,结合习总书记“两个更大”讲话要求,着眼于项目的长远效应,坚持适度超前、科学布局的原则,深入谋划一批应急救灾、医疗养老、便民服务等提升型基础设施项目,打通城区断头路,畅通微循环,加大完善###、###等范围内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重点工程推进中心、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寻求金融机构支持。鼓励支持国有银行采用项目贷、信用贷的方式,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保函、保险和担保等金融产品,对符合条件的在我市注册建筑业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发放、保函业务方面给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使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融资。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期限最长2年贴息。对生产经营正常、暂时遇到困难的建筑业企业稳贷、续贷,协调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压贷。落实好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奖补政策,支持建筑业企业挂牌上市、发行债券融资。2.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提升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对于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以以保函的方式缴纳。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质项目,采用工程预付款支付方式的,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款的10%和预付款的下限支付;采用其他支付方式的,对诚实守信的建筑业企业可采用履约承诺代替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安规定及时缴存,根据信用状况实行差别化管理。3.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要立足国家产业政策和资金投向,认真研究领会近年来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民生工程、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最新政策,紧扣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积极向省厅申请小城镇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资金补助。(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城建科、村镇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重点工程推进中心、定额站)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及稳投资工作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建协调推进专班,建立健全统筹推进机制、分工负责机制、专项调度机制、专班跟进机制。针对重大项目驻点衔接,直至任务完成。


(二)强化谋划储备。根据国家政策取向和相关规划,突出新型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谋划,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谋划,不断扩大谋划项目规模,持续优化储备项目结构,及时纳入市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库和财政债券信息系统库。按照近期、中期、长期三类,扎实做好项目论证和各项前期工作,切实做到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峻工一批,形成远近结合、梯次接续的项目储备格局。


(三)强化调度支持。加强项目调度协调频率,实行分层分级调度。采用现场调度、视频调度等方式,紧盯规划选址、用地、环评、审批(核准)、报建等关键节点,加大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等推进进度,强化跟踪问效,推动解决项目实际问题,让项目顺畅落地


(四)强化资金支持。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用好专项债用作资本金政策,争取更多专项债用作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资本金。持续推进政银企担常态化对接,保障在建项目融资需求。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协调推进已签约项目尽早落地建设。


《稳预期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扣稳定经济发展预期、投资预期、社会民众预期,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市委、市政府“####”目标要求,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回应社会关切,释放积极信号,奋力实现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一)补齐建筑业领域短板。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建设美好###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确保完成“####”既定目标。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我市建筑业,开创建筑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促使我市建筑企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速度型向效益型转变、由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转变。在企业融资、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植,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实施“走出去”、“引进来”发展战略,引导企业积极开拓外地市场,鼓励引进市外优质大型建筑业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子公司,优先保障落户所需要的生产生活用地,并给予专项资金奖励。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引导企业提高建筑技术含量和信息化水平,及时发布先进适用的工程建设工法,限制和淘汰落后危险的工艺,协调相关部门对企业科技创新、技术开发等活动提供科技经费、技术改造贴息补助。优化建筑市场管理,依据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信用信息,对建设工程和建筑业企业进行信息化监管,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各类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建材管理中心、行政审批科、重点工程推进中心、质监站、档案馆)


(二)谋划重点项目。聚焦新型基础设施、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市政设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谋划储备和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根据市政府安排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基础设施优先、园区配套优先、民生项目优先和功能完善项目优先”“四优先”原则,立足我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增强捕捉项目信息的敏锐性、预见性和针对性,从宏观和微观上对道路桥梁、公共公益、生态修复等领域进行梳理和前瞻性研究,重点谋划支持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类、社会公益类等主导类项目;树立长远目光,着眼于项目产业集聚的长远效应,加强项目库建设,保持长期储备一批高质量、多领域、有特色的重点工程项目,形成每年“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达效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重点工程推进中心)


(三)持续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难点堵点,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推进实施“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提升营商环境便利度、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等“五减三改两提升”行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创新工作,进一步深化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逐步扩大即办件范围,推进审批系统的融合升级,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功能,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开展“四送一服”专项行动,加大对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帮扶纾困力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服务失信惩戒、涉企政策制定等制度体系,加速项目落地,减轻企业负担,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行政审批科、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建材管理中心、重点工程推进中心、质监站、档案馆、信息公开科)


(四)深入推进污染联防联治。建立施工扬尘动态监管清单,建筑工地联网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定期巡察,确保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达到“六个百分百”。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充分利用太阳能、空气能、风能、地热等自然能源,推广建筑工程新技术应用,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节能审查率及施工现场建筑节能实施达到100%。加强混凝土预拌企业监管,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建材管理中心、重点工程推进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守土有贵,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促落实,确保稳预期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问效。大力弘扬习总书记倡导的“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升服务效能,把经济发展预期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日常考核的重点内容,对政策落实不及时、执行不到位、目标任务未达预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进行问责。


(三)强化协同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科学引导预期、有效管控预期。进一步提升工作的整体性、精确性、实效性,以更大的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保基本民生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细化举措、引导與论,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等基本民生领城项目建设,兜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有效保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一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以市、区财政配套资金为主,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补助资金。二是规范资金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单位,积极协调落实各项建设资金,确保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规范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做到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切实发挥资金绩效。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健全资金监管机制,按照《##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准确把握财政、发改、省级民生工程等各专项资金的支持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科学规范。(财务科、城建科)


(二)强化重点民生工作推进。


1.老旧小区改造。坚持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全力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程建设。按照“先急后缓、同步创建、应改尽改”的原则,分年度滚动实施。编制2021-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统筹安排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时序、类型。计划到“十四五”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做到应改尽改;力争有条件的县区(园区)基本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融入创新思维,按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合理确定改造内容。秉承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施工、高标准提升原则,严格按照程序流程,按照群众参与、群众满意的思路,坚持“始于颜值、精于细节”的导向,坚持“内外兼修”,改造“里子”、扮靓“面子”,抓好违建拆除,解决供水、排水、供气、供电、道路、通信、停车、物业服务、智慧安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等需求,实行“网格化分工,责任化包保”,建立台账,按照一小区一方案,针对性地制定改造方案,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和建设标准,加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及验收监管,严把工程“质量关”、“安全关”,确保工程质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改造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议事协调机制。借助红色物业公司,为老旧小区市场化物业服务提供托底保障,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维护改造成果。(城建科、质监站)


2.农村危房改造。通过落实各种过渡性安置措施和临时救助措施,对直接关系到受灾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问题,及时组织鉴定,建立问题台账,对因灾受损鉴定为C、D级危房的,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适当给予额外补助,迅速组织修缮或重建,采取有效措施全部予以解决。认真落实结对帮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信息全部上传APP系统,实现动态监测、应改尽改和网格化管理,确保今年年底前所有贫困户全部脱贫,动态清零,“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村镇科、质监站、财务科)


3.燃气管理方面。切实做好燃气行业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压实县区属地管理责任,保障市场供应。积极开展燃气政策宣贯和解读,全力以赴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整治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对液化气充装站、汽车加气站等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城建科)


(三)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切实认识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把疫情防控、城市内涝治理、加强防灾备灾体系纳入防范日程。一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规范建筑工地、搅拌站安全管理,紧盯深基坑、地下管廊、临时板房、混凝土运输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极端天气条件下存在的滑坡、垮塌等安全隐患,建立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调度。二是提升老旧小区防御内涝能力,厘清防涝改造的思路和方向,优化排水方案设计,加大雨污分流建设力度,提高管网覆盖率。三是持续做好汛期农村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对老旧房屋及时进行排查和维修,对因灾造成C或D级危房的,全部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四是切实做好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针对全市各类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供应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进行随机督查检查,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建材管理中心、重点工程推进中心、村镇科、城建科)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落实保基本民生主体责任,积极保障项目建设,落实预算安排及支出优先顺序;加快推进民生项目推进,强化对县区、市管园区的督促指导。


(二)强化协调联动。负责保基本民生项目推进、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部门,要提前做好保基本民生项目谋划,积板克服疫情影响,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实施,避免“钱等项目”,进一步提高民生支出绩效。要强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齐心协力,密切协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问效。建立约谈和问责机制,对项目计划不足、挪用预算资金等导致保基本民生不到位的要依纪依法依规严肃问责。重大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跟踪审计,确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保市场主体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力稳定建筑业市场主体,力争今年完成建筑业产值##亿元,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培育壮大高等级资质企业,力争每年申报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不少于#家,培育三级升二级总承包企业##家。提高本土企业中标率和市场占有率,加快信用评价成果运用,推进大型项目联合体承包制度,切实稳定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建筑业企业。


二、主要措施


(一)做大做强建筑业企业。


1.鼓励引进外市优质建筑业企业。鼓励外地大型建筑业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子公司,优先保障落户所需要的生产生活用地,并给予专项资金奖励。一是凡市外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将注册地变更到我市、连续经营 3 年以上且在我市每年已纳税额分别超过500万元、300 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 200 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市外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的建筑企业,注册地变更到我市、续经营 3 年且在我市每年已纳税额分别超过 200 万元的,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是市外施工企业在我市新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且在我市缴纳税收的(不包括只在本地缴纳增值税预缴部分的企业),注册当年给予企业在我市已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的数额的30%的奖励,给予企业高管(人数不超过5人)当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数额的60%奖励,以后年度享受我市本地企业同等奖励政策。


2.鼓励企业晋升高等级资质。注册地在我市的建筑业企业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奖励100万元,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的奖励50万元。


3.鼓励企业创优质工程。我市建筑业企业承建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项目当年获“鲁班奖”的,由建设单位按合同价的 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获“###”的,由建设单位按合同价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万元。


4.培育优秀建筑业企业。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企业家评选活动,对产值增长快、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年产值达到 10亿元以上的,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政府命名为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年产值达到 5 亿元以上的,无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政府命名为市建筑业“优秀企业”。对企业经营业绩突出,经营管理能力强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负责人由市政府命名为市“建筑行业优秀企业家”。


(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工程推进中心)


(二)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监管平台,将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信息或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纳入招投标行为,实施工程技术、施工质量、保修服务、价格、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价,实行商务标、技术标、信用标综合评标。支持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重点工程建设,其业绩在资质晋升时予以认可。建设单位应与联合体共同签订施工合同,并明确建筑业产值由本地企业统计上报。(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工程推进中心、行政审批科、法规科)


(三)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推行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开展工程担保或保险业务。对于建设领域各类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可以以保函的方式缴纳。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质项目,采用工程预付款支付方式的,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款的10%和预付款的下限支付;采用其他支付方式的,对诚实守信的建筑业企业可采用履约承诺代替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安规定及时缴存,根据信用状况实行差别化管理。(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工程推进中心、行政审批科、法规科)


(四)提升专业承包企业竞争力。建立和发展二级承包市场,促进专业承包企业做精做专,提升专业承包市场竞争力。支持我市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承包企业向设计施工一体化、专业化和技术密集型方向发展,特别要加强我市####特色###专业承包企业扶植力度,研究制定对我市##企业的优惠政策,加强##企业资格人员培训。大力引导企业向施工的上下游延伸,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企业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加快企业由辅助性、附属性向自主性、主体性的转变步伐,实现从施工到材料生产直至安装的一体化经营。(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工程推进中心、行政审批科、法规科)


(五)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充实一线监督力量,确保各专业监管人员配备齐全。(质监站、检测中心、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工程推进中心)


(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全面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的人才培养和引进体系,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合作、与专业化公司管理团队合作,培养建筑业管理人才。逐步完善培训基地软硬件建设,引导相关高校与企业、地方政府共建各类创新创业载体,不断加强师资力量水平,根据建筑行业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完善培训岗位类别,培养企业高管、项目负责人、各类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技术工人。为建筑业企业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工作。(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重点工程推进中心、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形成上下对接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保市场主体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监测预警,加强形势研判,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工作的整体性、实效性,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提前做好工作谋划,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千方百计加快工作落实,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三)突出工作实效。持续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强化要素保障,充分发挥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支撑作用,切实帮助企业纾难解因,助力企业稳步发展。加强作风建设。整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紧盯目标管理。做好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和研判企业运行中的热点、难点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准备、早发现、早处理。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测,围绕目标倒排序时进度,将任务细化分解到月,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预期目标实现。


(五)加强监督考核。将保市场主体工作作为评价各部门日常工作的重要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完成预期目标。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突出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抓实抓细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增强竞争力,为建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措施


(一)推动传统建筑产业发展。不断提升企业资质等级,加大本土建筑业企业扶持力度,扶持有条件的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提升承揽工程的能力,加快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指导,支持建筑业企业提升资质等级、增加专业项目、扩大承包范围,指导帮助建筑业企业申报总承包一级资质,在资产整合、权证确认、财务管理、科技进步等方面给予专业辅导,积极扶持我市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二)加强产业供应链协作。坚持发展土建主业,适度多元发展,通过跨地区、跨行业、跨专业的联合、兼并等形式,加强合作。在纵向上,上伸勘察、设计,下延安装、装饰,形成建筑产业链,向工程总承包方向靠拢,向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等高盈利行业延伸;在横向上,调整专业结构,向电力、水利、公路、港航等基础设施方向拓展;在低端上,要鼓励中小企业做精做专,尽快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进军智能化、环保、消防、照明、钢结构等高附加值领域;在用工上,要利用我市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劳务企业,形成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施工企业以及劳务分包企业三个层次的协作关系。(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三)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广###企业、###集团公司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在巩固市内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开拓外埠市场,发展我市代表性外向型企业。鼓励引进市外优质大型建筑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子公司,保障落户所需要的生产生活用地,并给予专项资金奖励。(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四)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一是推行工程总承包建造模式,按照省厅的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进EPC(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交钥匙工程承发包模式。二是积极推广装配式建造技术运用,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非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米的住宅建筑,推广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三是加强BIM技术应用。依据省住建局建筑BIM技术应用手册,在房屋市政大型项目规划、设计、生产、施工、运行维护等环节规范应用BIM技术,实现信息传递与共享。(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明确责任分工, 强化工作联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找准产业链供应链薄弱环节,明晰主导产业链结构,通过工程化措施强链延链补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风险研判预判,强化底线思维,推进工作联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准备早处置,及时协调解决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做实“四送一服”、“三包三抓”专项行动,真心实心为企业搞好服务,狠抓各项纾困惠企政策落实,“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用工、产业链协同、户品销售等实际问题,精准帮扶企业保订单、保市场、保份额,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发展壮大。


(三)积极扶植建筑产业升级。围绕建筑产业,落实和承担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任务,深入开展长三角省际园区合作共建,积极落地布局“新基建”,大力扶植本地企业发展壮大,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定期招商常态化、项目带动实效化、要素投向优质化、精准招商专业化“四化“要求落实招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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