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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司法局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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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0 22:52: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司法局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有关要求,大力加强风景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有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XX市司法局《“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山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结合风景区实际制定本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工作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一主线主题,以防范风险、化解矛盾为目标,统筹协调司法所、人民调解、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力量,及时有效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助推平安九华山、法治九华山建设,更好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了解掌握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基本情况,及时发现苗头隐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等非诉讼方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集中时间排查化解一批重点领域和突出典型的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 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积极防止群体访、越级访和极端案(事)件发生,更好地服务保障旅游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努力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1. 注重分析研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优势作用,加强对本地区矛盾纠纷特点和规律的分析研判,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2. 注重法治宣传。扎实做好“法律进乡村(社区)”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培育营造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3. 注重信息收集。充分发挥“百姓说事点”功能作用,通过“百姓说事点”收集民情信息、邻里纠纷等,为政府服务改善民生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参考。通过“百姓说事点”第一时间捕捉反馈各种矛盾纠纷信息,第一时间了解掌握信息来源。


(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坚持“抓早抓小、应排尽排”,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


1. 开展定期排查。充分发挥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优势,针对矛盾纠纷多发领城,村(社区)每周一次、乡镇每月一次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普遍排查,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 开展专项排查。重点做好“四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家事类”的涉婚姻、家庭和情感纠纷等老百姓常见性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二是“乡村振兴类”的涉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承包地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基层治理等农村易发多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城市生活类”的涉医患、交通事故等居民身边关键小事的矛盾纠纷;四是“营商环境类"的涉企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和商事纠纷等影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矛盾纠纷。


3. 开展重点排查。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段,针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缠(闹)访群体等重点人群开展重点排查,及时落实管控措施。引导群众有序维权,依法表达诉求,预防和减少集体访、越级访等事件发生。对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及时预警,主动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


(三)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案结事了。


1. 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立足本地工作实际,多举措着力提升人民调解知晓度、专业度和满意度,积极营造“有纠纷找调解”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2. 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做好重点领域、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和管理,对医疗纠纷、道路交通纠纷等比较成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加以规范,确保其中立性、公正性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常态化开展消费、旅游、环保、金融、知识产权、互联网等多层次、多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四)健全完善各类化解纠纷衔接联动机制。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努力形成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


1. 加大推动调解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调解中心、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推动“两代表一委员”、“乡贤”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凝聚调解工作合力。多措并举推动“综合性”“一站式”大调解平台建设,对矛盾纠纷实行“一站受理、有效甄别、精准分流、就地调处、实时督办、依法引导”。


2. 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健全完善“景区、乡镇、社区、网格”四级调解网络。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起到“调解一起纠纷,解决一批问题,预防一类矛盾”的作用。


3. 促进解纷资源整合优化。加强调解、行政复议、仲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部门间的沟通联络、协同配合,积极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的衔接联动,对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受理的适宜人民调解解决的案件,通过引导、委托等方式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大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力度,引导更多的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减轻群众“诉累”和法院审判压力,节约司法资源。


四、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活动从2022年3月1日开始,到2022年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5日)。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条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专项活动,为专项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6日至10月31日)。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综合运用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排查发现可能引起越级上访、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事件的矛盾纠纷,主动报告辖区公安机关、信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疏导化解。对通过非诉讼方式无法解决的纠纷,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


(三)总结推广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从中提炼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要注意发现和树立在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大力宣传和推广他们的经验事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高效落实,把专项活动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活动部署安排、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积极争取把专项活动纳入当地党委、政府整体工作部署,加以谋划和推进。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注重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等现代传媒手段,大力宣传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宣传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方便、快捷、高效等优势特点,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解决纠纷方式的知晓率和认同度,扩大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对各地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将采取“四不两直”、走访调研、查阅台账、数据统计等方式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及时掌握各地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市司法局将把本次专项活动的督查结果和工作成效,作为2022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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