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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办公室集中学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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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5 22:24: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公文学堂 于 2022-5-25 22:26 编辑

办公室集中学习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在新时代条件下,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自己、完善自己,经受住各种考验,坚持在读书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养、锤炼道德操守、提升思想境界,在读书学习中把握人生道理、领悟人生真谛、体会人生价值、实践人生追求的重要指示,建设学习型办公室,锻造学习型干部队伍,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促进学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学习的主要对象:全体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



第一章 学习纪律要求
第一条 签到点名制。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实行实名签到和点名通报,学习开始前对签到情况进行点名通报,严禁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等;
第二条 请销假制。确因工作或其他因素不能参加学习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班子成员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经批准后于政工股备案。同时,政工股须向学习活动主持人反馈请假情况。
第二章 学习组织形式
第三条 轮训制。采取班子成员轮流主持,所分管股室的工作人员轮流领学学习内容为主的方式开展,由领学人员负责收集学习内容,并向学习活动主持人报批;获批准后,由领学人员做好领学准备,同时围绕领学内容谈学习心得。同时,可适时开展内容丰富的实地操作性学习或观摩学习。
第四条 座谈制。针对办公室“三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以纠错会、改稿会等形式召开座谈会,由涉及工作的分管领导主持。
第三章 学习综合内容
第五条 政策文件。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市重大决议、决定和决策部署;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求,需要学习的其他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报刊文摘和重要会议精神。
第六条 公共知识。包括经济、科学、文化、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公文写作、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
第七条 专业知识。结合股室业务和个人工作实际,需要学习的各种专业理论、业务知识和实践知识。
每次学习内容包括政策文件、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做到有限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内容。
第四章 学习成果转化
第八条 总结制。在集中学习会后,干部职工结合自身业务工作,认真思考,撰写1篇信息。
第五章 考核
第九条 学习例会的出勤情况、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等纳入各股室及个人季度和年度目标考核,领学人员在会上获得领导点名表扬的,加2分/次,并作为评先选优的依据。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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