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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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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26 17:35: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公文学堂 于 2022-5-26 17:36 编辑

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为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贯彻落实信访举报工作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分析当前工作形势,努力探索破解难题的办法,组建工作专班,开展调研分析,力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不断提高。



一、当前信访举报工作的形势分析。(一)从整体情况来看,信访举报总量呈下降趋势。2019年度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26件(含上级转办交办308件)。2020年度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39件,同比减少16.54%(上级转办交办199件,同比减少35.39%)。2021年度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39件,同比减少34.16%(上级转办交办115件,同比减少25.32%)。



(二)从举报方式来看,匿名举报占比较高。2019年度检举控告类匿名举报件占比61.44%。2020年度检举控告类匿名举报件占比57.81%。2021年度检举控告类匿名举报件占比59.76%。



(三)从举报渠道来看,主要来源于网络举报。2019年度网络举报占比57.79%,2020年度网络举报占比43.74%,2021度网络举报占比43.51%。





(四)从所反映问题来看,反映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比较突出。近三年来,累计受理检举控告违反群众纪律行为256件,占举报件总数的29.36%。受理检控违反廉洁纪律行为229件,占总数的26.26%。受理检控贪污贿赂类行为128件,占总数的14.68%。



(五)从被举报对象来看,信访举报对象集中在农村干部和乡科级干部上。近三年来,反映农村干部问题的举报件累计350件,占三年来反映所有职级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检举控告总量的40.14%。反映乡科级干部问题的举报件累计287件,占三年来反映所有职级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检举控告总量的32.91%。



二、信访举报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一)紧盯关键重点,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建立扶贫领域、环保领域、扫黑除恶、乱占耕地建房等信访举报专项整治台账,实行专人管理、专人督办。2020年8月,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动态清零的要求,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全部清零。2021年3月份,积极参与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线索处置工作,办理情况严格实行“日报告和周报告”制度,为扎实推进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大督办力度,确保信访举报工作落到实处。委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每月亲自带队到部分乡镇(区)、部门单位现场督办信访件办理情况,每年基本上做到了乡镇(区)、部门单位现场督办全覆盖。信访室对各承办部门反馈的信访举报件办理结果,严格审核把关。对即将到期尚未报送结果的,采取电话提醒、上门督促、要求来人汇报进展情况等方式进行督办,确保群众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分析研判,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准确掌握信访举报的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和发展态势,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信访形势分析。针对群众反响比较强烈地“扶贫领域优亲厚友”“党员干部吃空饷”“村组集体资金管理”等问题,及时形成信访专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2019年至今,省市报刊及网站采用有关信访举报工作信息10篇。2021年度为有关部门单位征求廉政意见提供信访举报信息查询90批2957人次。



(四)加强平台建设,助力信访举报工作提质增效。2020年11月,县纪委监委投入资金近10万元,对乡镇(区)纪委、派出纪检监察组的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升级改造为移动专网运行。2021年7月,检举举报平台办理子平台及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再次升级改造为纪检监察外网运行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采取上门现场指导、网络视频指导的办法,按期完成20个乡镇(区)及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的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数据迁移工作,做到了纪检举报业务工作顺利衔接。





(五)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2020年9月起,县纪委监委开展为期三年的重复信访举报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梳理重复信访举报件14件(含省纪委交办5件),按照委领导研究意见,明确信访件涉及乡镇(区)党委(工委)书记为化解责任人,委班子成员为包案领导,做到领导、措施、部署到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切实维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下沉遍访,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自2021年5月开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巡回下沉遍访活动,委机关主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巡回接访小组结合县乡换届风气巡查、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信访件督办检查等工作,分赴各乡镇(区)一线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约访、上门问效回访,切实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三、信访举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基层信访量较大,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监察体制改革后,由于监察范围和监察对象的扩大,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更高,对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效、帮助其维护自身权益、解决个人诉求的期待值也很高,信访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信访工作力量不足。同时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问题,工作力量相对薄弱。





(二)结果反馈不到位,贴标上访依然存在。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颁布实施后,个别乡镇纪委仍习惯用老思维、老办法办理信访举报件,与实名信访举报人反馈不及时、解释不到位,导致反映人不停来电、来访。同时,部分信访人对只要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没有达到个人目的,就不断上访,为扩大声势制造影响,还不停的给基层干部贴上黑恶势力、失职渎职等标签。再者,一件多投的现象频频发生。比如近2年时间,县经济开发区刘湾村蔡某通过12388举报网站重复反映有关问题高达144件。




(三)反映“微腐败”较多,越级上访时有发生。农村党务、村务和财务等事项透明度不够,宣传教育解释工作不到位,给群众造成“官官相护”的错觉,从而上访“讨说法”。同时,部分基层干部工作方式简单,在处理问题时信奉采取“高压”政策,对待办事群众采取拖拉、推诿的态度,有时更是三言两语就打发上访群众,不善于做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致使群众口服心不服,怨气大,导致信访群众越级上访。



(四)信息化应用不够,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运用信息化手段处理信访举报信息的能力尚有欠缺,对检举举报办理子平台(基层版)操作不熟练、不及时,影响了信访举报件的流转速率和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导致信访举报量与办信效率存在差距。在接待来访群众过程中,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有所欠缺,对新形势下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握不准、纪法衔接不畅,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有时做的还不够到位。





四、工作的对策和建议。(一)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营造基层良好信访举报秩序。在保持传统信访举报渠道畅通有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以网络为依托的新渠道,确保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反映问题,实现信访举报渠道的多元化和信息化。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多渠道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举报人权利义务,减少业务范围外、无实质内容、恶意举报、贴牌举报等非问题线索类举报件,提高初信初访的有效性。





(二)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基层纪检举报平台应用能力。大力推进检举举报受理、办理、处置子平台(基层版)、大数据应用子平台及执纪执法平台的全面部署和应用,实现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反馈等信息闭环运行,提高综合分析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加强培训、指导和督办,引导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熟练使用平台办理检举举报处理工作的各个业务环节,缩短信访件流转时间,提高信访举报办理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实名检举控告办理机制。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件予以优先处理、及时反馈,向社会传递提倡实名举报、依规有效举报的积极信号。完善保密机制,加强对实名举报人的保护,严格为举报人保密,调查核实举报问题时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对举报材料严格管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制定奖励办法,对实名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未经实名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奖励、表扬,或以其他方式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身份,违者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落实包案责任,加大对业务内重复访的化解力度。对近三年来重复集体上访、越级非正常上访、“结案仍在访”的信访积案进行大起底,建立专门管理台账,实行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化解。对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事实调查清楚,处理到位的信访件,部分群众仍重复上访的信访问题,以县纪委监委的名义向信访问题所在乡镇、部门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有关乡镇、部门高度重视,做好群众工作。对部分信访问题调查处理不到位的,由联系乡镇、部室的分管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重新调查处置。对疑难重复信访件,由分管领导带案下访,直面问题矛盾,了解重复上访的症结,组织召开属地单位、承办部门分析研判会,研究化解方案,确保完成化解疑难重复信访问题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五)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基层“微腐败”问题研判督办。农村基层干部“微腐败”涉及民生、关乎民心,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群众工作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补贴”、“截留侵占专项资金”等问题,加强分析研判,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对办理滞后和办理质量较差的,督促指导并限期整改到位。对压件不办、核查不严、处理不到位、反馈不及时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提高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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