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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乡镇2022年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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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9 20:09: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乡镇2022年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推进会、全国乡村振兴局长会议精神,全面掌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展,结合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以及中办督查、国务院大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依据中、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为根本抓手和基础内容,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提升和产业帮扶、稳岗就业、厕所革命、考核发现问题整改等重点环节,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坚决守住守好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4月24日)


镇经发办要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全镇 “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人员组织、业务培训等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阶段(4月25日至5月27日)


各村(社区)按照“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以下简称“三大行动”)要求,在驻村联系领导的带领下开好动员会,启动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逐户逐项组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到边到底摸清底数,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好问题整改台账,对新识别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简称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完成信息采集录入,提交集中排查阶段总结报告。


第三阶段:问题整改阶段(5月30日至7月18日)


各村(社区)对照问题整改台账,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根据问题种类和性质,区分“立查立改、7月中旬、10月底”3个节点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序时完成整改销号。


三、走访对象


全镇9个村(社区)要以户为单位,对现户籍和居住在本乡村的所有人口(统称农户)进行走访排查,实现全覆盖。重点关注监测对象、建档立卡脱贫户以及农村低保户、农村特困人员等群体。走访采取面访、电访、代答3种方式。原则上采用面访,对整户长期外出县外的可电访,对确因年龄、身体等原因整户不具备正常沟通能力的可由亲属或村干部代答。


四、排查内容


按照“全面覆盖、分类采集”原则,重点围绕“六个聚焦”,有力有序排查整改问题。


聚焦精准监测帮扶1.排查监测对象识别情况。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为监测范围,重点关注《国家排查方案》中明确的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等8类对象,全面排查家庭收入、刚性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畅通干部走访排查、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等渠道,将有返贫风险的农户按程序及时规范纳入监测,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


2.排查消除风险稳定情况。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进行回退,对风险消除后又新发生返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3.排查精准帮扶情况。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是否及时制定帮扶计划,是否根据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户施策,落实帮扶措施是否管用够用,监测联系人是否按月走访,特别是对整户无能无劳的是否落实兜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是否优先落实产业就业帮扶,是否存在“一兜了之”问题。


4.排查规模性返贫风险。按照《国家排查方案》明确的内容、区域和方式,镇级层面总体分析研判,相关站办所每月要及时反馈县级预警信息并下发各村(社区)进行调查核实、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5.核实核准监测对象数据信息。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为底账,重点关注监测对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等核心指标是否真实准确、及时完善,以及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风险类型、帮扶措施等关键指标是否完整准确。


(二)聚焦“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1.义务教育保障方面。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机制落实、困难家庭教育资助政策落实等情况,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确保对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入学的适龄儿童按要求落实“送教上门”。


2.基本医疗保障方面。重点排查脱贫人口以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医疗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用发挥和乡村医疗队伍建设服务等情况,确保不因大额医疗负担影响基本生活。


3.住房安全保障方面。重点排查低收入人口农村危房改造等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农户现住房安全状况,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


4.饮水安全保障方面。结合“农村供水净水行动”全面排查农村供水水源地、供水工程环境卫生、水质达标情况及季节性缺水等,及时解决排查发现的有关问题,确保每个农户长年有水喝、喝上干净水。


(三)聚焦产业覆盖


1.查到户政策落实情况。是否开展到村到户的产业技术知识教育,群众是否对产业技术内容知晓和满意;“巩固脱贫保”“综合防贫保”参保理赔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理赔对象是否做到“应赔尽赔”。


2.查利益联结机制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是否与脱贫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合作社是否做到“有意愿、有产业的农户100%入社”要求;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户是否定期享受到分红。


3.查村集体经济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等是否运营正常,是否存在村集体经济“空壳”和“负增长”的问题。


4.查小额信贷情况。重点排查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是否知晓小额信贷相关政策(无担保、无抵押、财政贴息),有贷款意愿、符合条件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是否做到“应贷尽贷”,参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农户是否将资金全部用于发展产业,是否存在户贷企用、挪作他用(如看病、建房等)的问题,是否存在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情况。


(四)聚焦稳岗就业


1.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务工就业情况。重点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有就业需求的是否采取措施帮助其实现就业情况;核实“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就业数据质量,重点抽查务工人员姓名、身份证信息、务工地点、务工时间、电话号码等外出务工信息准确性、时效性;排查是否为脱贫群众、监测对象开展就业服务情况。


2.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公益性岗位安置人数;是否制定并执行公益性岗位日常考勤管理台账、是否存在人岗不匹配、顶岗、职责不清楚等情况。


3.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知晓并享受跨区域交通补助情况;以及参加技能培训享受培训补贴情况等。


(五)聚焦厕所革命


1.全镇农村户厕调查摸底情况,重点排查是否进行调查摸底全覆盖,了解农户厕所现状、粪污处理方式、使用状况以及农户改厕意愿。


2.农村厕所改造情况,重点排查改造户厕是否符合《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等标准。农村公厕后期管护常态机制落实情况,是否落实管理责任。


3.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排查2013年以来特别是2018年-2020年卫生厕所、2021年无害化处理卫生厕所奖补落实情况。


(六)聚焦问题整改


对照国家、市级、县级巡视、考核发现问题,结合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核查情况,排查各类问题整改到位情况和取得实效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因地制宜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是否严格对照整改标准或要求进行了整改,是否有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的现象,是否做到了账实相符,是否存在会议整改、纸面整改、数字整改、选择性整改甚至虚假整改等,是否做到举一反三,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是否经得住看、经得住听、经得住问,整改结果是否让群众认同、信服。


五、工作方式


(一)成立组织机构。镇级层面成立以镇党委书记蒲康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XX为组长,镇分管领导高应春为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经发办,由高应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经发办全体同志和驻镇工作队同志为成员,实行每周一会商,每半月一调度,适时通报工作进度,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相关站办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骨干负责做好各类指标项的解释、政策咨询、数据比对共享和本行业问题整改,并下沉基层、深入村社指导督导。各村(社区)要相应成立由党组织书记(主任)为组长的工作机构,为“三大行动”服务。


(二)做好入户排查。各站办所要准备好数据台账,各村(社区)要准备好入户排查相关表册,镇经发办要统筹好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信息员等力量,由镇包村领导牵头,统筹村(居)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成员、包村工作组成员等组建入户排查小组,合理安排排查户数、入户时间,坚持“进度服从质量”,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排查,确保真查真访,确保信息采集录入账实相符,对8类重点对象,要做到户户研判,确保应纳尽纳无漏评现象。


(三)强化问题整改。各村(社区)和镇级相关站办所要建立问题研判机制,按照问题整改时间节点,分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各村(社区)每天晚上20点前汇总当天入户发现的问题,并逐个研判落实整改措施,收集好整改资料,将问题排查销号台账(附件3)于每周四18:00前报镇经发办黄宗萍处汇总。镇专项工作组每周会商、每半月调度,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适时交办给县乡村振兴局,确保问题整改限时销号。


(四)抓好工作结合。坚持将“三大行动”与政策宣传相结合,在入户走访排查的同时,向农户宣传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申报流程,以及宣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解释。坚持将“三大行动”与提升群众满意度相结合,要通过走访干部与受访农户面对面“拉家常”,切实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增进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通过此次行动,各村(社区)群众满意度提升到95%以上。坚持将“三大行动”与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同步做好改厕摸排、农户家庭和个人清洁卫生、房前屋后和村居周边环境卫生,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是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要切实克服应付心态、厌战情绪,慎之又慎、精益求精做好相关工作,各包村工作组领导、村(社区)支部书记、镇级相关站办所负责同志、分管行业的业务领导等是此次“三大行动”的第一责任人,专项工作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严把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各包村联系领导要深入联系村(社区)督导指导,确保“三大行动”落地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严格考核督导。由镇纪委牵头,经发办配合,组建工作督导组,采取分片包干方式全程督导,重点关注村(社区)长期不识别监测对象以及存在较多应纳未纳、风险消除不稳定、农户增收困难等疑似问题的区域,重点督查不真找问题、找不到问题、有问题不改、改问题不实等情形,对在督查中新发现应纳未纳和突出问题但未纳入村(社区)整改清单的,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加重扣分。


(三)严肃纪律要求。各村(社区)和镇级相关站办所要以“三大行动”为契机,对问题做到不遮掩、不回避,做到底数清楚、情况真实、问题精准、数据准确,杜绝弄虚作假、敷衍懈怠等行为,对自行发现上报并及时整改的问题不追责问责,不作为后续督导、暗访、考核问题。对排查走过场,结果不真实的责令重新排查,以及对问题避重就轻、隐瞒不报,在此之后被县级或市级督查暗访、三方评估发现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直接责任和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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