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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不动产登记领域履职情况专项自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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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 22:1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动产登记领域履职情况专项自查方案


各自然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在全市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履职情况专项整治的通知》(嘉自然资规党〔2022〕15 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清风五大行动和清廉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我局不动产登记的依法行政、优质服务、 廉洁从政能力,决定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履职情况专项自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以强化勤政廉政、推进作风建设为主线,以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数字化改革为抓手,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在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廉政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关注度高、 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集中整治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业务建设不规范、廉政自律不够牢固等损害营商环境建设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不动产登记领域工作人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业务基础进一步夯实、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聚焦县委“十大百日攻坚行动”,勇立时代潮头、勇当示范表率,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范城市提供有力保证。


二、自查内容


重点围绕不动产登记工作勤政廉政中的具体表现,全面排查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形成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要求, 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1、依法行政方面。重点自查权籍调查、受理、审核、登簿等环节设置不科学、违规登记及信息安全制度不健全、信息查询、登记资料整理不规范等问题。


2、为民服务方面。重点自查服务态度生硬、“在岗 不在状态”、业务不熟悉、流程设置不合理、群众多次跑及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难等问题。


3、廉政建设方面。重点自查中心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人员内外勾结、收取好处费及“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自查方法


1、成立自查组(6月10日前完成),并对外设立举报投诉电话。


2、自查自纠(6月24日前完成)。围绕不动产登记领域履职情况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3、专项自查(6月24日前完成)。(1)个别谈话。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 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反映和意见建议;(2)查阅资料。查阅不动产登记系统、档案资料及相关工作制度,包括出台的政策文件、登记档案、学习培训会议记录等;(3)部门走访。走访政务数据办、银行金融机构、中介等相关部门,了解各部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4)对话群众。自查组成员与现场群众进行交流询问,听取其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和意见;(5)受理信访。自查期间,对涉及不动产登记领域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核查,重要问题及时报告局党委、派驻纪检组;(6)信息安全排查。信息安全保护工作要形成专项排查整改报告。


4、整改措施(6月30日前完成)。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即时解决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逐项整改到位。6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并且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其中信息安全保护工作要形成专项排查整改报告。


四、巩固提高


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坚持效果导向,以问题整改为契机,优化工程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8月底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不动产登记领域履职情况专项自查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忠伟任组长,党委委员、总规划师周贤宾任副组长,办公室、监察室、调查确权登记科、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组为专项自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具体抓、职能科室合力抓,对专项自查中发现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严肃追责。


2、精心组织实施。专项自查组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流程,拿出切实有效举措扎实推进专项自查落地见效。2022年6月30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市局。


3、强化监督指导。专项自查组各职能科室要加强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常态长效机制,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形成从发现、到整改、再到反馈的问题整改闭环,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管理水平。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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