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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关于全县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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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9 22:4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全县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5月12日,为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问题,XX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秀芳带领教科文卫工委和社会建设工委组成人员开展了全县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情况专题调研,通过摸底调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和解决路径,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能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坚持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托育服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逐步得到满足。2019-2020年,全县共有托位180张,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106人;2021年,幼儿托育项目列入了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为新建托位180个,已按照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托育机构23家,托位数820个,其中普惠性托育机构23家,占比达100%。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公办幼儿园延伸托育服务难。公办幼儿园向下延伸举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托班的政策堵点没有打通,公办幼儿园延伸托育服务难,目前,全县23家幼儿园开设托班均属民办,无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


二是民办托育机构运营压力较大。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运营压力大,我县仅出台了《XX县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不低于200元/生/年的标准,举办托育机构投资大、成本高、回本周期长、运营压力大等情况突出。


三是托育服务市场缺乏规范管理。由于缺乏统一行业标准,且各职能部门间责任不明确,使得对托育行业的监管如软硬件设施配备及教职工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漏洞。


四是托育服务机构人才相对缺乏。尽管幼儿园老师充足,但是具备照顾0-3岁婴幼儿资质的人才极其缺乏,专业人才的缺乏也是阻碍托育服务行业发展的痛点。


三、几点建议


(一)完善公办托育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明确公办幼儿园延伸托育服务硬件、师资、招生和经费保障标准、规范和发展目标等政策依据,推动公办幼儿园延伸托育服务,补齐公办托育机构缺位,满足家庭对托育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二)加大民办托育机构政策支持。根据全县托育市场发展实际,不断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抓好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更好地为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加对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的补助力度,将依法依规备案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性托育机构纳入奖补范围,适当提高标准,及时兑现政策奖补。


(三)促进托育服务市场规范发展。尽快出台统一的行业规范或标准,明确早教、托育师培训等机构的监管主体部门责任,加强各监管主体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有效监管,促进托育服务市场规范发展,确保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加强托育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依托市、县职业技术学校,加大托育师培养力度,缓解供需矛盾;另一方面,加大对现有托育专业教师的培训力度,严格托育培训机构监管,保质保量为托育服务机构提供优质、可靠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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