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典型经验] 纪委监察做实做细疫情防控监督保障工作经验材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10-10 22:28: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纪委监察做实做细疫情防控监督保障工作经验材料


自8月25日初筛阳性病例以来,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迅疾响应、闻令而动、听令而行、精锐尽出,与全区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尽快“圈住、 封死、捞干、扑灭”疫情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主动融入,服务保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这一重大要求,主动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一是迅疾响应主动作为。第一时间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抽调24名精干力量组成8个监督检查组,由8名班子成员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插一线、直奔现场,到8个乡办、四纵四横8条主次干道不间断开展监督检查。二是深入一线联防联控。1名班子成员专职负责疫情防控卡点值守工作,带领35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启“5+2”、“白+黑”24小时模式,深入分包的3个社区卡点,协助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助力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三是志愿服务彰显担当。组建纪检监察干部“战疫”志愿者服务队,就地到所在小区、社区开展志愿者服务,协助开展“一扫两查”、宣传引导、全员核酸检测等工作,以实际行动树立纪检监察铁军良好形象。期间,委机关80余人次参与志愿服务。


二、精准切入,强化监督检查。通过“线上督+线下查”方式,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环节持续开展点对点监督检查。一是紧盯隔离点管控精准监督。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主要人负责隔离点工作专班工作后,及时深入隔离点实地调研指导,全面掌握隔离点情况,通过工作群和对讲系统调度统筹全区隔离点管理、人员转运等工作。组建微信工作群,建立隔离人员信息报送、沟通协调、交办转运机制,专人统计并滚动播报隔离点数据信息,实时交办重点人员隔离转运工作。全区7个隔离点火器共有隔离房间2502间,本轮疫情以来,现有集中隔离人员1259人,解除隔离18人。二是聚焦全员核酸检测靠前监督。8个督导组每天早6:00起,分赴分包的乡办核酸检测点,围绕宣传动员、AB岗配备、现场秩序、四区两通道设置、后勤服务保障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共出动120余人次,发现并督促整改3大类23个问题,监督保障本轮疫情164.10万人次顺利完成检测。三是立足民生保障跟进监督。通过走访群众、明察暗访、驻点体验等方式,深入辖内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生活物资保障场所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市场监管等部门严查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目前,各类物资保障充足、价格稳定,可以满足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


三、高效嵌入,严格执纪问责。把严明纪律贯穿疫情防控全过程,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各种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一是“十条禁令”明红线。为严格约束全区各级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行为,制定印发《示范区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疫情防控 “十条禁令》,从贯彻执行防控政策、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明确十条纪律要求,进一步明红线、划底线、筑防线。二是联合执纪严作风。与市纪委纵向联动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入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社区小区卡点、区直单位等,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走访等方式,围绕公职人员利用职务、身份“搞特殊”“耍特权”,擅离职守、离岗脱岗等问题开展突击检查,发现2类共性问题。三是快查快办强震慑。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纠偏正向;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实、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对失职失责导致疫情失控的,依纪依规依法严查快处。目前,下发问责通报1期,给予6个单位通报批评,组织处理7人。


四、常态渗入,建立健全机制。坚持结果导向,紧盯疫情防控各环节,构建“即刻交办、定期复盘、通报提醒”三项机制,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监督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换挡加速。一是即刻交办机制保实效。各督导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的同时,将督导情况同步反馈至工作群,区纪工委书记统一通过对讲系统向分管县级领导、属地和行业部门交办,督促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目前,已交办并督促整改问题26个。二是定期复盘机制促提升。及时梳理总结监督检查情况,通过钉钉群、微信群召开复盘总结会,认真分析研判、及时查漏补缺、精准固强补弱,形成有效经验清单。召开6次复盘会,梳理总结问题6个、分享典型经验8条。三是通报提醒机制压担子。以《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廉政提醒函》为抓手,明确工作重点和廉政风险点,对发现问题较多的乡办和行业部门实行双交办、双通报、双提醒机制,对问题突出、多发易发的单位专人跟进、挂牌督办、专项督办,直至问题整改解决销号,以柔性提醒督促各级各单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文章转载网络,只供大家学习交流,版权归属作者,如有侵权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公文学堂——公文学习好助手 ( 桂ICP备14006725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92号

GMT+8, 2024-5-7 09:41 , Processed in 0.109281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Design 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