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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某县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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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5 13:09: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某县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坚决遏制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封建迷信等移风易俗乡风文明领域的各类乱象,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江西省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吉安市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支持村民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奋力谱写泰和全面现代化建设精彩华章。


二、工作目标


以移风易俗“五大工程”为抓手,重点整治“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全面改善,三年巩固提升”路线图务实推进,力争2022年实现“工作机制健全、思想共识形成、社会氛围浓厚”目标,2023年实现“陈规陋习基本消除、正面典型不断涌现”目标,2024年实现“经验做法巩固提升、制度措施固化”目标。通过实施三年专项行动,实现全县移风易俗管理体制、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婚丧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节俭养德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情负担明显减轻,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达到“群众精神风貌大改观、乡风文明水平大提升”的预期目标。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政主导、齐抓共管。坚持县乡村三级书记带头抓,作为党委“一把手”工程,加强顶层设计,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列入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凝聚最大合力。


2.坚持依法依规、德治教化。注重从理法入手,晓之以理、规之以法,合理合法运用公权力,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依靠村民自治组织,注重发挥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不搞强制命令,不搞“一刀切”。


3.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深入细致、积极稳妥推进,着力破解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利益性藩篱,推动各乡镇场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


4.坚持常态长效、久久为功。充分认清新时代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坚持常抓不懈、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反弹,不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四、推进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7月—9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全县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现状,找准工作痛点、堵点、难点,厘清思路方向,明晰工作路径,结合实际制定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


2.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10月—12月)。按照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任务持续推进、全面实施,年底开展督导考核,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一年初见成效”目标。


3.攻坚破题阶段(2023年1月—12月)。及时总结推进经验,聚焦突出问题和制约瓶颈因素,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攻坚,树立工作典型,实现“两年全面改善”目标。


4.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12月)。精心梳理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固化经验做法,全面实现“三年巩固提升”目标。


三年专项行动完成后。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进一步夯实工作举措、提升工作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常态长效的实施意见》,推动移风易俗持续走深走实,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重点任务


聚焦三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按照“有破有立,破立结合”的原则,重点实施以下“五大工程”。


(一)大力实施宣传教育引领工程


1.注重思想引领。坚持教化在先,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帮助群众解开思想疙瘩,让群众深刻认同移风易俗乡风文明改革。在当地党委政府指导下,组织召开村党支部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围绕“高价彩礼为哪般”“厚葬薄养真不该”“变味的份子钱”“大操大办浪费多”等主题开展大讨论,让群众自己算账,由群众决定婚丧喜庆事宜怎么办、奖惩措施等事项,引导广大群众在传承发扬传统民俗的基础上自觉认同和践行文明新风尚。(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注重典型引领。加大对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示范乡(镇)督促指导力度,大力培育创建2个以上重点示范乡(镇)、5个以上重点示范村,推动各层面以先进带后进、以点带面,在全县形成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的浓厚氛围。精心梳理总结提炼各乡镇场经验做法,编印《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典型案例选编》和各类乡土教材,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和一线工作人员必读本,纳入相关部门和领域培训教材,运用“线上+线下”方式广泛传播。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推荐评议身边好人等系列活动,引导群众向上向善。到2024年,全县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65%以上。发挥新乡贤带动作用和反哺作用,更好地涵育文明乡风。(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妇联)


3.强化媒体宣传。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在各级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常态高频宣传各地好做法、好典型,及时曝光移风易俗反面事例。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农村一线,采写推出一批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好新闻。加大移风易俗类公益广告、短视频、H5等征集制作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刊播,形成浓厚社会氛围。增强底线思维,加强舆情导控。(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网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4.强化社会宣传。面向群众发布《移风易俗倡议书》,在乡村主要出入口等处设立“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每季度发布1次本村群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赡养老人等情况。注重精准宣传,在婚姻登记窗口发放《婚事新办告知书》,在殡葬服务窗口发放《丧事简办告知书》。从群众中征集“金点子”“土办法”,征集优秀家训族规、谚语俗语、宣传口号等内容,通过乡村“大喇叭”、发送公益宣传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高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参与到移风易俗中来,形成广泛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


(二)大力实施破陈规除陋习工程


1.遏制高价彩礼。倡树正确的婚恋嫁娶观,摈弃因婚借债、婚后还债积弊,革除让长辈背债、还债陋习。提倡“零彩礼”,坚持疏堵结合,综合运用自治、法治、德治等治理手段,依法打击婚托、婚骗、买卖婚姻、干预婚姻自由、借婚姻索取财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搭建青年婚恋教育、婚恋交友等志愿服务平台。提倡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爱心婚礼、社会公益婚礼等新式婚礼,推行低碳迎亲,反对一次婚礼在多地举办仪式,坚决遏制炫富摆阔、豪华车队、鞭炮扰民等不良行为。(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


2.整治厚葬薄养。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弘扬尊重生命、慎终追远、厚养礼葬的文明理念,倡导生前尽孝,履行赡养义务,注重精神慰藉。常态长效抓好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规范办丧行为,缩短办丧时间,引导群众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指定场所文明节俭办丧。深入推进留守老人“关爱工程”,确保留守老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严格丧事活动管理执法,综合治理办丧扰民、游丧闹丧等陋习。树立文明祭祀理念,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


3.治理大操大办。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重点整治铺张浪费、人情攀比等不正之风,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婚丧喜庆事宜理性消费观,推动各地基层自治组织制定婚丧喜庆事宜操办规范指南,倡导文明办事、节俭办事,减轻“人情负担”,破解因婚致贫、因丧致贫等社会问题。狠抓工作落实。(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4.狠刹赌博歪风。加强法治宣传和危害性教育,提高群众拒赌免疫力。严厉打击流动赌场、聚众赌博、地下“六合彩”、网络赌博等违法活动,严查暴力护赌、放高利贷、追逼赌债等涉黑涉恶势力和幕后“保护伞”,确保有组织的赌博案件每年同比下降10%以上。加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打牌赌博打击力度,依纪依规予以惩处,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或刑事责任。(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司法局)


5.破除封建迷信。加强对风水先生、算命先生等宣传参与封建迷信人员的教育管理,坚决清除和取缔在城乡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固定场所和沿街算命的游摊,坚决打击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骗取钱财、坑害群众的行为。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宣传“六进”活动,建好用好“一墙一窗”,着力推进“四个一批”,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加强和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引导农民群众依法参加宗教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


(三)大力实施正党风淳民风工程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推行党组织书记“双带头人”培育计划,到2024年,全县所有行政村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98%以上。发挥好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指导员作用,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落实“四议两公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开展“永远跟党走”主题宣讲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充分认识深化移风易俗改革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牢牢抓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移风易俗作为政治要求、纪律规定,组织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要求党员干部不打折扣、不讲条件带头执行,规定各级党员干部除操办直系亲属出生、婚事、丧事等人生重大事宜可按规定办宴外,庆生、升学、就业、参军、乔迁等其他事宜一律不办宴、不请客、不赴宴,积极支持、带头维护原籍村移风易俗各项工作。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严格家教家风,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制止陈规陋习。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回头看”活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聚焦“看变化、找差距、强使命”主题,切实深化作风建设。(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3.完善和落实法规制度。修订完善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规定,对接廉洁自律准则高线和纪律处分条例红线,明确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报告彩礼收送情况,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供明确政策指引,并强化制度执行。将移风易俗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吉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吉安市殡葬管理条例》。持续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到2024年,全县市级及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20个。(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委党校)


(四)大力实施群众自治提升工程


1.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推动全县所有行政村在2022年底前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会长及成员由村中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敢言敢为、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能够带头执行相关规定的人士组成,乡(镇)党委政府对具体人选严格审核把关。乡(镇)以及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红白理事会制定活动章程、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流程及标准,建立检查评比和考核机制,注重选树工作典型作为各类评先评优重点推荐对象,为其良好运转提供平台和条件。加大培训力度,县民政部门组织开展示范培训,镇村两级每年对红白理事会主要成员开展培训不少于1次。将红白理事会建设列为文明村镇测评指标,对出现红白事负面舆情的村镇列入文明村镇负面清单管理。(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2.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开展优秀村规民约的挖掘、记录、收集、整理和评选展示活动,遴选编印村规民约范本。镇村两级党组织具体指导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约束性,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内容,明确惩戒刚性措施,推动发挥实际作用。修订前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建议,修订完善后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动员全体村民签字承诺,印发给每家每户,在村委会、文明实践站、文化广场、宗祠等显著位置长期张贴,常态化播报,推动村规民约入脑入耳入心。注重发挥当地企业家、致富能人和新乡贤等带头作用,采取坚决措施处置重点群体带头违反村规民约的事件。将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和贯彻执行情况,纳入文明村镇测评指标。(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广新旅局)


3.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双管齐下,建立完善道德评议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发布1期“道德红黑榜”,入选“红榜”的村民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各级各类优惠政策,并择优帮助申报县级以上“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等荣誉;入选“黑榜”的村民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低保户、脱贫户经规劝无效的,暂停有关政策帮扶。(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司法局)


4.强化婚丧行业自律。加强婚丧行业协会建设,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经常性开展普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宣传普及移风易俗政策规定,组织婚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签订《婚丧从业行为自律承诺书》,要求婚丧承办机构不得提供与移风易俗相违背的服务,推动其规范运行,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


5.加强婚丧承办机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婚介机构、婚庆公司、流动宴席经营户、殡葬市场经营户、婚丧执事人员、民间媒人、演出班子、婚丧喜庆事宜专业帮办队伍等婚丧承办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强化日常管理。探索建立婚丧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依法查处婚丧承办机构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


(五)大力实施文明新风培育工程


1.坚持核心价值引领。结合农村特点,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系列活动。2022年底前,全县20户以上的自然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宣传、公益广告刊播、身边好人榜等常态发布实现全覆盖。把移风易俗工作融入到“道德模范事迹展”“好人故事会”“事迹报告会”以及“身边好人”推荐评议等活动中,推动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运用村规家训、牌匾楹联、俗语格言等乡风教化资源,推动优秀传统文化鲜活起来,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群众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着眼在传承红色基因上“作示范、创一流”,进一步用好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弘扬红色文化,进一步发挥其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的重要作用。(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县妇联、县委党史研究中心、县文广新旅局)


2.深化拓展文明实践。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结合现有医疗资源,引导群众改变生活陋习,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引导农村群众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发挥传统节日和重要纪念日厚植家国情怀、培育精神家园的重要作用,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营造主旋律高扬、正能量充沛的生动局面。广泛开展“康大夫来了”“幸福茶馆”“我的父亲母亲”“幸福大舞台”等实践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自觉维护良好乡俗民风。(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充分发挥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点单平台作用,充实设计一批移风易俗类活动项目库,广泛开展各类富有教育意义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建立完善村级志愿服务站点,每个行政村建立3支以上志愿服务队伍,组织招募一批热心乡风文明、热心服务群众的志愿者,培养一批农村文化能人和文艺活动骨干,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文化文艺活动,让群众在多姿多彩、健康向上的志愿服务活动中获得精神滋养、增强精神力量。(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明委成员单位)


4.丰富文化服务供给。加快构建覆盖全县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科学规划农村基层文化项目建设,推动文化设施按人口密度、结构、需求均衡布局。运用各种民间文化样式展示好家训、好家规、好家风的独特魅力,围绕移风易俗主题组织创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小戏、小剧、小品、短视频、诗词歌曲、舞台艺术等方面的精品力作。村探索建立“村民礼堂”“文化礼堂”等村级婚丧喜庆事宜集中办理场所,配置桌椅、餐具、音响等设备,在遵守村规民约前提下供群众免费使用。(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5.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坚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按照“早引导、有效引导”工作思路,切实加强网络空间移风易俗思想引领、文化培育、道德建设、行为规范、生态治理、文明创建等工作,实现网上网下文明建设有机融合、互相促进。加大移风易俗乡风文明网上宣传力度,精心打造一批有创意、接地气的图解、动漫、微视频等融媒体产品,不断提高网络文化服务供给的普惠性和便捷性,让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充盈网络空间。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和优秀志愿者等典型案例和事迹网上宣传,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网络文明环境。深化专项整治,大力开展网上“扫黄打非”、清理赌博、封建迷信等有害信息的治网行动,推进“清朗”“净网”系列专项行动,紧盯网上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开展清理整治,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强化辟谣联动和举报处置,坚决惩治各类网络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网民自觉弘扬真善美、抵制假丑恶。(责任主体:各乡、镇、场党委;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中心;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县级抓统筹推进。县委常委会每年研究部署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1-2次。由县委宣传部牵头,成立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城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联席协商,统筹协调全县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乡(镇)村两级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成员单位挂点联系乡镇场,建立工作督导机制,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乡镇场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打分、情况通报,形成倒逼机制,推动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县直有关单位认真履行牵头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协同责任单位抓好任务落实。将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和督查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县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前置条件。积极协调文明单位、文明校园与行政村结对共建,指导帮扶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充分发挥定点帮扶单位和驻村帮扶干部在推进移风易俗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二)乡镇场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场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要当好移风易俗改革的先锋,勇于破解难题,稳步推进移风易俗改革。建立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包村制度,将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纳入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重点工作内容,将移风易俗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实化为村级组织的具体工作事项清单,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党委会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不好的村进行警示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


(三)村级抓末端落实。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明确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流程及具体标准,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落实奖惩机制。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不好的村进行警示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发挥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探索建立“每月村民集中议事日”“积分制”“红娘工作室”等做法,对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进行综合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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