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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材料] 中共胶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胶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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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31 14:24: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桑让秋措 于 2015-8-31 14:32 编辑

中共胶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中国共产党胶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
工作 报 告
(2007年1月6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胶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我市党的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历届纪委班子打下的良好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开拓创新,不折不扣做好上下情结合文章,创造性开展工作;坚持求真务实,有的放矢集中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力求最大效果;坚持重在预防,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探索出一条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有沿海地区特色的基层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之路,整体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四年来,先后21次在全国信访举报联系点会议及省、青岛市党风廉政、纠风、办案、宣教等会议上介绍经验,单项工作35次被评为省、青岛市级先进,四年来,中纪委先后9次派人来我市调研,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中纪委、省纪委报道经验做法百余次。连续两次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再次被中纪委确定为全国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先后被山东省确定为信访举报、信息、纠风工作联系点。2003年9月,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来胶视察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06年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回顾这几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党内监督、干部自律工作深入开展,反腐败大宣教格局初步形成。坚持教育为主、防范在先,把自律与专项治理、群众监督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面构筑大宣教格局。
    1、严格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成效。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实行重大事项半年一次集中报告制度、重要事项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内部公开以及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四年来,各级领导干部按要求报告了出国考察、购房和子女出国留学情况;建立领导干部新型廉政档案,履行干部廉政监督程序,全面参与对干部提拔任用的考察;深入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四年共对7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收受礼品、礼金行为,四年来,各级累计上交礼品95件,现金购物卡等12万余元;对25个村庄的85名村干部用公款为个人购买保险问题进行了清理,纠正了超标准、超范围购买保险问题;狠杀公款旅游歪风,四年共责令44名违规外出考察人员补交了考察经费,挽回经济损失近14万元。
    2、着力防范,党风廉政宣教工作取得新成绩。坚持把廉政宣教工作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基础来抓,突出重点人群、重点时机,区别个性,分清层次,上下联动搞宣教。市委以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为重点,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教育;部门以副局级以上党员干部、中层科(所、站)长、执法部门党员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依法行政、职业规范教育;各镇办以机关干部和村“两委”干部为重点,针对本地实际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每季度自行组织1次教育。扎实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廉政文艺汇演、放映廉政电影、举办廉政书画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使廉洁文化深入人心,在全市形成了协调互动,各司其职、各具特色的廉政宣教体系。2003年以来,全市先后举办电视直播廉政教育专场16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6场,直接受教育党员干部达45万人次。四年来,我市共被各类新闻媒体采用宣传稿件862篇,连年被评为全省“党风廉政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3、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格局,注重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龙头作用,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各级党委工作的整体格局,每年与市直重点部门和镇(办)签订重点任务责任书,强化考核奖惩;市纪委细化责任分工,坚持半年督查与日常督查相结合,提高组织协调的实效性;各基层党政组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重点任务的完成,提升了工作效果。2003年以来,我市连续4年在青岛市区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名列第一。2004年12月,我市落实责任制的做法在青岛市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2005年8月,青岛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王永生对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二)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监督体系初显成效,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以软环境建设为抓手,以效能监察为突破口,紧紧围绕42个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收费职能的重点部门,盯紧工程建设、财政支付、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重点环节,初步建立起依法行政的惩防体系。2003年我市被青岛市政府评为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2005年效能投诉工作考核位列青岛五市之首。
    1、深化政务公开,推行高效公正行政审批。首先,以建立公开、公正、高效的审批体制为目标,按照精简、合并、取消的原则,先后五次集中压缩、清理行政许可、收费事项,行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771项精简到157项,精简比例达80%以上。其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重新理顺行政许可、收费事项执法依据,精简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并对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印制公开手册;对所有行政收费项目,统一印发项目目录,并通过新闻发布会、部门负责人电视承诺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再次是探索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高标准建设现代化行政服务大厅,将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大厅监管,并引进深圳经验,投资350余万元,设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施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使用电子眼对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事项和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工作进行全程监控。我市即将运行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走在全国县级市前列,中国监察网、华东之窗等分别予以刊发推广。
    2、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执法收费、检查工作。针对执法部门到企业收费检查、处罚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和重收费轻服务的问题,加大检查监督力度。首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新行政服务大厅的建设启用为契机,由纪委牵头,会同法制办等部门,对全市所有执法部门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重新明确执法标准、程序和目标,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并全面对外公布,接受监督。其次,实施执法检查月报备、年公开制度。出台了《关于对企业检查、处罚工作监督管理办法》等9个规范性文件,实行到企业执法检查、处罚到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办公室备案制度,实施年度常规性检查计划年公开、月检查计划报备制度和突击性检查事后备案制度,使部门行为纳入全市掌握之中。再次,实施到企业检查、收费、处罚行为登记和“联检制度”。对部门到企业实施的执法行为,须填写《行政执法登记表》,由企业盖章后,分别由部门和市投诉中心存档备查;对涉及多部门内部不同科室、不同事项的检查,采取科室联合检查的方式;对涉及同一部门、同一事项的检查,采取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有效减少了随意检查、恶意处罚事件的发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2003年到2006年,市投诉中心受理的投诉件由161件下降到51件,年均下降率达35%以上。
    3、强化内外监督,实施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首先,强化内部监督。制定出台了《关于在部分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单位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的试行办法》,将全市42个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部门、单位纳入内部督查范围,在部门内部设立督查室,建立起每月督查与日常抽查相结合的督查登记备案和报告制度。其次,健全投诉网络。实行投诉事项分级办理制度,对受理的各类投诉及突发事件,按照市投诉中心、相关部门、相关镇办三级分级办理,严格落实查办责任。严厉查处破坏软环境的人和事,重点查处权力部门、权力科长,并建立调查结果公示制度、查办案件新闻发布制度、投诉问题查处通报机制,增强震慑力。四年来,先后对157名机关工作人员,14个单位给予党政纪处分、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理。再次,强化考核奖惩。制定《软环境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对具有行政审批、执法职能的部门,创新考核办法,建立实施以完备的领导体制、规范高效的行政许可运行机制、权责清晰的行政执法责任机制、和谐稳定的“诚信平安镇(办)”创建机制、重点问题督办机制和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软环境建设长效机制,使软环境建设实现了由阶段行动向长效机制转变。
    4、创新监察手段,实施工程、产权阳光操作制度。本着标本兼治、治本抓源的原则,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取得明显成效。突出市财政投资工程、乡镇工程和村级工程三个监督重点,出台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长效监督意见》,推行工程建设招标信息、程序、评标标准、过程、中标结果和政务信息“六个公开”。不断扩大招标范围,将建设监理、市政、公路、交通、水利、建筑材料、设备、园林绿化等项目纳入公开招标,严格按照规定规范专业工程招投标行为,对市里工程提前介入、合理监督、预决算审计,提高监督质量;对乡镇工程,重点抓民主决策、招投标规范、质量安全和价格公道;对村级工程,重点抓对群众公开、价格合理和乡镇监控,有效防止了各类问题的发生。四年来,共对全市387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进行了监督,招标率100%,中标金额近15亿元,节约资金6200余万元。为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由纪委牵头,财政局配合,将采购职能与监管职能分离,实施中介机构竞标采购,并针对实际状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中介机构,充实政府采购评审力量,加强了对采购中介机构的监管,在采购监管的范围上逐步向镇和办事处延伸,加大对政府采购的调控力度,全力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四年来,共对52次政府集中采购进行了监管,采购总金额1亿余元,节约资金1500多万元,特别是将公车保险纳入政府采购,为财政节约资金近9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29 %。
    (三)农村惩防腐败体系运转良好,重点工作监控扎实有效。针对农村廉政的热点是财务、工程、资产三个方面,群众满意的关键是办事公开、民主管理、有效监督三个环节,我们突出制度落实和运行机制建设。
    1、开拓创新,农村惩防体系初见成效。始终坚持把构建农村惩防体系作为推进镇办反腐倡廉工作的主线来抓,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建立并实施了六项农村廉政制度。2003年在全省率先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村会计改任报账员,村级所有资金由镇(办)代理中心统一代理。目前全市99%的村庄财务实施了委托代理,代管资金总额达8200余万元;2005年在全省率先实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登记管理制度,对全市7亿余元的村级所有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予以盘点、核实,分别建立管理台账,对1万多份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重新理顺,纳入镇(办)监管,实施规范化管理,确保了集体资产处置的公开公正和保值增值;2005年又将工程招投标向镇村延伸,实施了镇村小工程公开招投标制度,将镇、村小工程建设项目纳入监督管理。四年来,先后对191个镇村小工程实施了公开招投标,中标金额1770多万元,节约工程款460余万元。此外,我们还全面推行镇纪委与村干部经常性诫勉谈话、“驻村员、信息员”、农村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和群众评议等制度,形成了针对权、钱、人较为完善和可操作的制度体系。我市农村“三资”管理的做法被中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予以采纳,省纪委通报全省学习借鉴,2006年中纪委农村工作会议上,我市代表山东省做了经验介绍。
    2、维护稳定,信访举报工作扎实推进。以当好中央、省、青岛市三级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为动力,建立健全“预警防范、教育规范、源头治理、公开监督、考核奖惩”五大信访工作体系,既发挥市、镇(办)作用,属地化管理,又强化部门职能,实施系统监督,建立起市、镇、村三级排查调处网络。探索实施信访办事公开举措,吸收群众参与办理信访事项,出台基层单位查办纪检信访案件履行“两个承诺”的暂行办法和对群众来信实施“约谈”的规定,提高了初信初访的优质结案率;围绕就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推行“挂牌办理、评估销号”工作法,对疑难信访问题实行听证公示制度,并就农村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建立信访责任区、疑难访解决等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四年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1782件次,绝大部分给予了及时有效处理,中纪委信访专报共报道我市信访经验做法80多次,2005年全省和2006年全国信访举报联系点座谈会上,我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得到了与会者的普遍赞誉。
    3、从严执纪,查办案件工作扎实深入。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量质并举的原则,重点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和阻碍改革发展的案件。四年来,年均查办案件140起以上,其中经济类案件占60%以上,大要案占20%以上,连续四年查办案件总数位居青岛各区市第一。创新办案方式,从整合基层纪检办案力量出发,实施分片联办工作法,将全市18个镇办划分为3个联合片,一个单位发案,片内其他镇办都要参加,集中优势兵力打好攻坚战。组建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人才库,不断强化与公检法审协调集中查办、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办案等查办措施,确保协同查办各类案件。围绕深化办案效果,坚持查教结合、查建结合、查纠结合、查改结合,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实施了到案发现场警示教育、大要案发布会制度、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和“一案三报告”制度,针对每起案件,找准关键所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从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查堵漏洞,深入整改。四年来,全市通过查办案件建立各项廉政制度112个,开展专项治理36次。2005年全省查办案件工作会议上专门介绍了我市的经验,今年中纪委案件室专程来胶州调研。
    (四)涉群生产生活服务领域治理体系初步形成,纠风工作长效机制良性运转。坚持重在治本,重在实效的原则,加强源头治理,全面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体系,2006年,我市被确定为全省纠风工作联系点。
    1、公用事业“阳光服务”品牌深入民心。以规范服务为切入点,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重点,制定并严格执行《规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行业服务的实施办法》,对水、电、气、暖、医、教、物业、社会中介机构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13个行业和部门,创造服务品牌、公开服务和投诉热线,实施规范服务,推行办事公开,建立起科学评估、严格奖惩的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将规范服务工作延伸到医疗卫生领域,每年定期对卫生服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把收费关口,抓好药品的招投标采购,严查违规行为,最大限度降低药价。四年来,先后组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30多次,采购金额近1.2亿元。
    2、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初见成效。围绕“擦亮窗口、优质服务”,坚持不懈地开展了基层行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在电视台播出“行风建设心连心面对面”、“关注”等栏目,由重点行业服务部门领导面对面和群众直接对话,解疑释惑。对群众通过热线反映的问题、满意率达不到80%的,由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限期整改。完善考评手段,坚持以绩效考评为核心、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以品牌创建、规范服务、便民措施、工作创新、群众评价等为主要内容,科学量化考核分值,评优树先,奖优罚劣。此外我们还帮助和督促公用事业单位正确处理好提供服务与经营创收、推行办事公开与推进公用事业单位改革的关系,转变改革公用事业单位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这几年年底群众评议情况看,效果一年比一年好。
    3、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针对在纠风治乱、信访举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整顿治理。一是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对全市37个行业协会开展了专项检查,制定了以机关与协会分开、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兼职协会职务、协会会费专款专用等为主要内容的协会规范管理意见,共纠正超标准、超范围收取会费380余万元,有效遏止了机关借协会名义搭车收费、挪用协会会费等问题的发生。二是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坚持每年对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两次检查,严把春、秋两季开学收费关口,认真实施教育收费“一费制”,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四年来,累计对258所(次)学校进行了检查,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13起,清退违规收费7.2万余元。三是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农民土地补偿费发放、减负治理工作,规范了各种财务资金的监管。四年来,先后开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7次,受理拖欠工资案件146起,依法为农民工追讨工资125万余元;共对粮食直补、农村合作医疗等14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16次执法检查,涉及资金近7亿元,查出违规资金540余万元,减轻农民负担2000余万元。
    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经验和主要体会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各级党组织普遍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逐步得到遏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初步建立。通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不懈努力,我市反腐倡廉工作在继承历届纪委常委会优良传统和经验的基础上,实现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融合,并取得了新的发展,收到了良好成效。四年工作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团结协作,努力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积极配合,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协调各方,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四大班子领导分工不分家,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发展同步考虑、同步要求、同步实施,层层明确任务,级级落实责任,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市镇两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组织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中来认识,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市形成了反腐倡廉的合力机制。实践证明,只有党政领导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不断健全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取得反腐倡廉的新的更大胜利。
    (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履行职责。通过强化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证了市委决策的贯彻执行,确保了政令畅通;通过惩治腐败分子,严肃查处违纪案件,为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办案中的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既惩处了违纪违法者,又保护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反腐倡廉工作实现了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实践证明,只有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才能保证反腐倡廉的正确方向,才能赢得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才能使反腐倡廉工作与社会发展协调并进,赢得民心,取得实效。
    (三)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百姓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注重把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与维护群众利益有机结合,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教育收费、医疗收费和企业交费,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加强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保护职工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方便基层和群众办事。实践证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有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才能赢得广泛的认同和支持。
    (四)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体系。我们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过程中,注重把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有机结合起来,结合胶州实际,探索建立了农村和部门惩防体系,形成了反腐倡廉的长效工作机制。四年来,各级纪委不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帮助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和廉洁意识;针对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进行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通过加强党内监督和内部管理,把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落到实处;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查建教治相结合,堵塞漏洞。实践证明,坚持反腐从小处开始,预防从初始着手,才能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减少大案要案的发生,防范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五)必须坚持立足市情、求真务实,创造性地做好上下情结合文章。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科学的态度大胆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针对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农村集体资金膨胀、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等现象,我们立足市情,求真务实,创造性做好上下情结合文章,全面推行镇村工程“阳光招投标”,进一步规范事权、财权、人事权,进一步规范建筑、医药和交通建设市场;大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系列改革和创新的举措,产生了积极的综合效应,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胶州特色、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路子。实践证明,改革创新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强大动力,只有善于把上级的部署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才能有效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从严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务实的精神,扎实的工作,与时俱进地谋划工作思路,研究制订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在指导思想上,各级纪检干部既注重当前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又适度前瞻,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权。在制定工作思路时,既有全盘谋划,又有阶段性重点,抓一项成一项,积小胜为大胜。四年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我市各级纪委始终注意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明纪律,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对待工作辛苦、条件艰苦、待遇清苦,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无私奉献,较好的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充分展示了党的忠诚卫士的风采。实践证明,我市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值得信赖的、有战斗力的队伍,是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根治,一些不正之风的治理成果还有待于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对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上还存在着薄弱环节,监督渠道不够畅通;还有的作风不实,抓落实不够。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特点、规律认识和研究都不够深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一些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是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阶段。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即将召开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坚持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更大成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保证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党的纪律,保证政令畅通,是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要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努力从思想、作风、纪律上为贯彻落实中央、省、青岛和我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证。要始终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市“十一五”规划和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坚决贯彻从严治党方针,严肃党的纪律,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深入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要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反腐倡廉理论,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反腐倡廉重要论述,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继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革命传统作风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和广大群众自觉树立廉洁意识,倡导廉洁风尚,形成廉洁氛围。
    (三)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以深化规范水电气暖等行业服务为依托,进一步扩大工作范围、拓宽工作领域,尽可能多地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纳入治理范围,进一步抓好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要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保障群众权益,大力开展立项执法监察,确保各项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以及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行为,努力培育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优良作风。
    (四)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地严惩腐败分子。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依纪依法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重点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保基金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督促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抓好查办案件中的组织协调工作,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查处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大要案;抓好对基层镇(办)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深化分片联办,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讲究策略,宽严相济,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要严格执行纪律,避免执纪偏宽偏软问题发生。
    (五)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及时制定、调整和充实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更好地用法律和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力争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突破,进一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建立健全政府投资监管、政府投资项目公示、重大投资项目论证、投资决策责任等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推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健全转移支付制度,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财政资金运行监督办法;督促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和小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开工到验收等环节的全程监督。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制度,推进矿业权市场规范建设,特别要加强对土地转让和矿产等重要资源开展审批的监督。规范和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切实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通过科学配置权力,健全权力运作程序,完善监督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要拓宽监督渠道,发挥人大、政府专门机关、政协、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要按照拓展监督渠道、前移监督关口、发挥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的要求,健全和完善监督程序及保障措施,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党政领导班子正职要对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对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要亲自抓,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委研究、部署、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严格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齐心协力,不断开拓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八)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协调反腐败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纪检监察业务和相关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深入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造性和有效性。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各级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力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履行职责,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同志们,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抢抓机遇,开拓进取,顽强拼搏,为开创胶州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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