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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某县预防和遏制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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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9 20:51: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某县预防和遏制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刻汲取鹰潭5·15重大交通事故和我县均村5·7交通事故教训,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和5月9日全县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座谈会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牢牢把握制订实施方案、任务部署、隐患排查整治、总结检查等重点工作环节,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重拳整治、严肃惩处,上下联动、不留死角,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从严惩戒并通过媒体曝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客运、危化品运输和校车道路交通事故。

二、时间要求和任务安排

  全县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专项整治时间安排从5月中旬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

  (一)各乡镇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要求,及时将有关要求传达到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和有关单位,相关道路运输企业要按要求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检自查。

  (二)在道路运输企业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和管理权限,由属地政府统一组织,以乡镇区为基本单位,全面摸清行政区域内“两客一危”车辆及运输企业、校车、农村微型面包车以及“营转非”客运车辆、农用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底数及安全状况,建立台账,实现目录化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实施隐患整治。

(三)县里将按照检查重点和措施要求,充分发挥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综合督查的作用,全面实施督查检查。8月上旬和11月上旬,由县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带队,分两次对各乡镇区、有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进行工作总体效果评价和反馈。年底将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目标,一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三、整治重点和措施要求

  (一)开展客运车辆及驾驶员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重点:客运车辆手续是否规范齐全有效,是否具备《营运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2016)要求;挂靠车辆是否存在“只包不管”、“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等行为;车辆技术性能是否安全可靠及随车安全设备是否安全可靠,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应急出口不畅、车辆失检失修和三角木、逃生锤(符合交办运〔2016〕148号要求)、安全带、车载视频播放器、灭火装置等安全设备缺失或失效等问题;客运车辆及驾驶员是否存在违章违纪行为,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夜间停车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严重交通违法、违反动态监管制度和疲劳驾驶等行为;对客运行业“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和安全教育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安全带是否齐全有效、客运车辆驾驶人安全教育制度是否健全、客运驾驶员应急处置培训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完善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客运车辆发车前是否开展安全承诺活动和企业是否向社会公布“五不两确保”监督电话;客运企业是否贯彻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客车下置行礼舱载货是否符合《客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要求。

整治措施:1.由县交运局牵头,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要求,立即组织对道路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清理,逐车逐线对客车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2.对存在“只包不管”、“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等行为的道路运输企业,坚决依法处罚;3.发现车辆技术性能及安全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和驾驶员违章违纪问题,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路运营;4.对不严格按规定安装、使用和管理动态监控平台的车辆及企业,依法依规处罚;5.督促运输企业合理安排班次,确保驾驶员按照规定时间休息,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支持运输企业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等地建立长途客车驾驶员中途休息点,为驾驶员落地休息和轮换提供服务。

(二)开展旅游包车安全联合检查

  整治重点:企业是否具备合法的客运资质;包租车辆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依法依规包租车辆并签订正式合同;是否明确车辆行驶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责任。
整治措施:1.由县交运局牵头,会同县交管大队、旅游局、安监局等单位,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地、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为重点,加强对旅游大客车的联合执法检查,把好出站、出城、XX速、过境“四关”,严查“营转非”大客车以及旅游客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2.要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客运经营者,一律依法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检查

  整治重点:校车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车辆性能及随车安全设备是否合格齐备;派车审批、备案环节是否规范;校车道路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处理及时,并认真汲取教训;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

整治措施:由县教育局牵头,会同县交运局、交管大队等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进行检查,严肃查处管理混乱、车辆隐患排查不及时不彻底、派车审批备案不严格、车辆道路违法违规处理不及时、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检查

  整治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从业人员是否具备资格条件,是否试用电子运单系统,卫星定位装置运转是否正常,是否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是否超出承运范围,是否运载危险特性不明的危险物;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条件。

整治措施:1.由县公安局牵头,会同县交运局、安监局等单位,以全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人员、车辆为检查重点,突出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关,紧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的年检、质检符合标准等隐患源头,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要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技术条件的企业,督促限期整改,暂停经营业务,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依法吊销相应的经营许可。

(五)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联合检查

  整治重点:检查客运企业履行客运车辆动态监管职责、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以及对问题企业的处罚情况;检查有无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违法行为;检查有无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违法行为;检查农村班线客运企业超载管理情况,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行为。

整治措施:1.由县交运局牵头,会同县交管大队、安监部门,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反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的“两客一危”企业和从业人员;2.要对车载监管终端不在线、终端损坏未修复或使用不正常的客、货、危货运输车辆,一律严禁安排相关运输任务;3.要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多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相关企业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对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4.要严厉打击农村班线超载行为,对超载要御载卸客和上限处罚。

(六)开展高速公路通行秩序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严查“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车辆、驾驶人和危化品运输车押运员的证件、号牌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客运车辆内部通道和应急出口通道是否畅通,逃生锤、灭火器配备情况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设施、侧面、后下部防护设施和外观标识是否齐全有效;检查长途客运车辆是否违反夜间禁行规定、违规接驳运输和“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检查泉南高速、兴赣高速XX段境内设置的隔离栅、护栏是否被破坏,构建的通道、涵洞及高架桥下是否被占用,安全红线控制区内土地是否被开挖和倾倒垃圾。

整治措施:1.由泉南高速XX第七大队、兴赣高速XX大队工作组牵头,依托主线收费站、服务区等设置临时检查点,对“两客一危”车辆和微型面包车进行实时检查、现场处罚,增强警示和震慑作用;要对车辆技术性能、随车安全设备、运行手续不完善等问题,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路运行;要对严重超速车辆从严从重处罚,对超限、超载车辆一律不得放行,对其它严重影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上限处罚。2.由赣州高速路政支队九大队、江西高速集团XX管理所、高速交警六大队,所涉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对破坏高速公路安全保护设施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对占用桥涵堆积物予以清理;对开挖及倾倒垃圾予以清理,恢复道路路侧原有功能景观。

(七)开展农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对小(微)型面包车、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超员、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报废或未参加定期检查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整治措施:1.由各乡镇区牵头,大力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建立健全“五个一”防控体系,加快推进农村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五小”工程建设;2.县交管大队各乡镇站所、公安局各乡镇区派出所、交通运政和农机等部门要抽调人员和装备,投入县乡道路的路面巡逻管控;3.乡镇人民政府要启动农村劝导站,落实劝导员,加强重要通道、重要路口和危险路段的定点值守;4.要针对农村地区“五类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按照“路面巡逻、街天布控、卡点查处”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乡镇(区)派出所、农机等部门执法力量,组成执法小分队,突出节假日、赶集、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严查过往“五类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对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八)开展拖拉机(含原已挂牌农用车)、联合收割机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1. 依法加强对拖拉机(含原已挂牌农用车)、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注册、安全检验、安全教育培训、驾驶操作证核发等环节的管理力度;2.依法加强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含原已挂牌农用车)、联合收割机的管理力度;3. 全面摸清撑握本辖区范围内的拖拉机(含原已挂牌农用车)、联合收割机基础信息,全面实施动态监管。

整治措施:由县农机局牵头,各乡镇区配合,开展农用车、拖拉机、农耕机等管理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全面掌握辖区内农车、拖拉机和农耕机基础信息,全面落实动态监管要求。

(九)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整治重点:对1—6月发生过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记录突出以及严重违反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规定的“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

整治措施:由县交管大队牵头,县交运局、安监局配合,严格按照每季组织一次的频次,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整治重点:1.认真开展“五不两确保”承诺,强化司乘人员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教育培训,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安全知识;2.持续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警示宣传。

   整治措施:1.由县交运局牵头,督促所有道路客货运企业和客运站认真开展“五不两确保”承诺,强化司乘人员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教育培训,并利用车载视频、电子显示屏等播放乘车安全须知;2.由交管大队牵头,在重点时段设立劝导点,动员乡镇、村组干部驻站守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检查劝导和宣传教育;3.由各级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旅游等部门依托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短信平台、微信等平台开展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专题警示宣传。
(十一)以隐患分级挂牌督办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整治重点:1.2016年度通行客运班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安全防护不足、事故多发易发路段;2.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整治措施:由乡镇区会同交运局、公路分局现场踏勘确定,报县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管大队)汇总后呈报县政府挂牌督办。 

四、工作措施和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交运局、公安局、教育局、农机局、安监局、旅游局、文广新局、交管大队、公路分局、消防大队、泉南高速XX第七大队、兴赣高速XX大队工作组、赣州高速路政支队九大队、江西高速集团XX管理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交管大队,由县交管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担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主动安排、亲自部署、带头落实,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着眼薄弱环节,突出雨季暑期工作特点,细化工作任务,严格责任分工,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深入检查。各部门要坚持“四不两直”,暗访与明查、严惩和曝光违法行为相结合,紧盯道路交通安全重点车辆(旅游和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重点关口(出站和上路关、动态监控关、路面检查关)、重点时段(节假日、赶集、民俗活动和周末)和重点部位(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进行督查检查。县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将抽派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织成立4个督查组,负责对26个乡镇区、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督查指导工作。

  3.强化整改,铁腕督办。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由属地行业监管部门督办整改,不作处罚依据。对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书面交办;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坚决予以媒体曝光,并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不听监管指令,不认真整改问题和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上限处罚;对存在政令不畅、监管不严、隐患整改不认真等问题的乡镇区及相关部门,要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监察局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监察计划内容开展督查和检查。

  4.落实责任,治防结合。要按照“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督促整改就是渎职”的要求,严格落实督查工作责任,狠抓除患排查整治。同时,要督促所有运输企业认真研究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针对山体滑坡、道路垮塌多发以及车辆技术状况容易出现问题等情况,完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灾害天气条件下的抢险救灾演练,提高防范能力。

   5.及时沟通,加强反馈。各乡镇区、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定期汇总梳理检查抽查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县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反馈。2016年5月30日前各乡镇区、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每月4日前报上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清单、交办及整改落实情况,媒体曝光情况)、2017年12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摘转各单位好的经验做法,通报批评进展慢、效果差、边整治边出问题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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