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工作方案] 某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9-14 16:19: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某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春节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产复工,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加之我县长时间无降雨、降雪过程,气候干燥,消防安全压力增大。2月11日,西安市莲湖区丰禾村一出租仓库发生火灾事故,初次扑救后再次复燃,过火面积900平米,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引起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市政府、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整治一批消防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反消防安全的违法行为,强化火灾防控,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县“追赶超越”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重点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为期一个月。 
 
(二)重点场所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以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商场、饭店、酒店、长途客运车站、旅游景区、医院、城中村、老旧小区、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建筑施工项目;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厂房、仓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高层建筑;粉尘涉爆场所等区域为重点。 
 
(三)主要内容  

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关消防安全审批;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培训,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是否存在将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现象;电源、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是否违反规定私自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现场搭建的活动板房是否按规定使用阻燃材料;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 
 
三、检查方式  

(一)企业、单位自查  

全县各类企业和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企业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带队组织检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治到位。 
 
(二)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全面排查  

1.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牵头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抽调专人开展执法检查,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和清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及时查处。具体分工如下: 
 
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全县重点消防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检查排查。 
 
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客运场站、道路运输企业的检查排查。 
 
县安监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粉尘涉爆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的检查排查。  

县规住局牵头负责全县在建项目、保障房项目、老旧小区及城市燃气领域的检查排查。
  
县经贸局牵头负责大型商场、市场、饭店等商贸流通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业厂房及仓库的检查排查。 
 
县旅游局牵头负责旅游景区和星级酒店的检查排查。 
 
县民政局牵头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养老院、敬老院的检查排查。
 
县卫计局牵头负责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排查。 
 
县教育局牵头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寄宿制学校的检查排查。  

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共同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应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通知》(周政发〔2013〕65号)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并及时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2.各镇(街)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对辖区内的重点场所和部位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整治形成闭环。  

各镇(街)、县级有关部门要于3月7日和3月24日前,分别将专项工作方案和消防隐患治理工作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并将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治信息及时录入西安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平台。 
 
3.公安其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组织并参与执法检查行动,推进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三)督导检查  

市安委会第三督查组(市交通局牵头)于3月15至3月25日集中对我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将于3月28日前将督导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浙江省天台县“2.6”足浴店火灾事故和莲湖区“2.11”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规律和特点,不断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部门协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整合执法力量,采取多部门联合检查,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公安消防部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单位,要坚决依法采取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确保隐患整治不走过场。  

(三)强化督导考核,落实整治责任。市安委办督导检查组将结合城市运行安全考核工作,对我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实地抽查我县企业及单位。对未按方案要求进行安排部署、未制定隐患整治方案及隐患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彻底,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将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和考核扣分,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公文学堂——公文学习好助手 ( 桂ICP备14006725号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992号

GMT+8, 2024-5-22 02:41 , Processed in 0.108904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Design S!|??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