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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乡镇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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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8 09:00: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乡镇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工作方案


为有效提升我乡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群众利益和基层政权,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县的相关部署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至 2018年3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专项斗争,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严打方针,坚持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 目标任务    

1. 集中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团伙,挖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保护伞,折断“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非法敛财的“利益链”;  

2. 全面排查整治黄赌毒邪等影响农村社会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预防公共安全风险;    

3.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坚决铲除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发展的“社会土壤”;  

4.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整顿软弱涣散的“两委”班子。

三、 工作重点    

(一) 新农村建设、土地变更确权、土地流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的宗族恶势力。  

(二) 利用宗教势力或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逞强斗狠、行凶作恶、欺压百姓、抢占市场、非法放贷、暴力讨债、收取保护费、扰乱公共秩序的黑势力团伙。    

(三) 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选举,影响操控村级组织协商议事管理,或通过拉拢支持当选进行利益捆绑,,利用资源分配制约掌控村民,侵占掠夺集体资源和公共财。  

(四) 利用宗族势力,裹挟群众与党和政府对立,挑起群体性事件,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盘结黑恶势力或为其充当“保护伞”,抢占集体和群众土地等财产的不法行为。    

(五) 利用邪教、封建迷信等拉拢裹挟群众、扰乱社会秩序、败坏社会风气、争夺人心、争夺群众、干扰基层民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六) 其他危害社会治安、扰乱社会秩序、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乡上成立由乡党委书记王建学同志任组长,乡长杨建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所所长及综治、司法、信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xx乡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五、 方法措施  

(一) 严格调查摸底,增强打击实效  

以各村、乡属机关单位为基本单位,综合利用各村治安义务巡逻队、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信息员、网格员等力量的作用,坚持逐户排查,严加整治的思路,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全方位、多领域排查掌握“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线索。并对刑满释放、前科劣迹、参与邪教、社会闲散人员等重点人员加强管控。    

(二) 加强宣传动员,夯实基层基础  

各村、乡属机关单位要科学制定宣传规划,广泛深入的宣传打黑除恶政策法规,展示专项斗争成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基层干部检举揭发违法乱纪的各项行为。同时坚持平安建设、法制建设与基层反腐倡廉、基层组织建设、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同步推进,结合开展专项斗争不断健全和规范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程序,防止劣迹分子把持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 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工作效能    

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健全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人群动态管理、重点环节防范监督等工作机制,做到对黑恶势力先期预防、打早打小,增强工作主动性、前瞻性、实效性。坚持集中打击与常态治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及时发现、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不断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和发展蔓延土壤,巩固和扩大专项斗争成果。  

六、 工作要求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卓有成效地开展好这次专项斗争;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和高压态势,坚持严打方针,努力为专项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将专项打击与整体防控、动态管理与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消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的条件和土壤,最大限度地排查化解社会矛盾;要层层传导压力,及时把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列出清单、定期报告,以严格的责任促落实、保成效。  

乡党委政府要成立专门督查组,加强专项检查督查,确保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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