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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乡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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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5 12:44: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乡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字[2020]18号)和江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赣办发[2022]12号)文件精神,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强基础、严规范、建体系、促改革”的工作思路,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为前提,以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为重点,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相关规定,明晰宅基地所有权具体归属,完善宅基地所有权行使机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作为宅基地资格权人依法享有的权益,防止以各种形式非法剥夺和限制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探索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现路径和办法,为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提供实践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改革创新。既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又要大胆作为,敢于尝试,深入探索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模式、新方法、新路子。


(2)坚持党建引领,村民自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提供有效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推进农民自主管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事务理事会的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使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3)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聚焦主要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坚持制度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不搞“一刀切",精准施策,破解难题,着力夯实基础,规范制度。


(4)坚持规划先行,稳慎推进。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先试先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坚持把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与加强农民建房管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提升改革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形成改革合力。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基础工作夯实“三类县”工作要求,认真落实“4+2”目标任务,即扎实做好“基本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按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做好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等四项基础工作;全面完成“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等两项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扎实做好四项基础工作


1.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完善农村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开展农村宅基地情况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宅基地数量、布局、权属和利用情况,对一户多宅、超占面积、闲置房屋、村内空地、附属设施等进行准确登记,建立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采用公开、公示等方式,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确保填报信息可追溯。将宅基地改革工作内容进行综合集成,逐步建立包含宅基地权利人、地类、四至方位、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安全信息及审批、使用、流转、监管、执法等信息在内的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建房审批、过程监管于一体的宅基地改革信息系统。


2.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坚持规划先行,按需有序保质保量做实“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科学安排宅基地布局,探索建立规划动态调整和“留白”机制,指导和监督农民严格按规划进行农房建设。尊重农民意愿,不搞一刀切,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推进村庄撤并,不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完善农村住宅的规划设计要求,引导农民建房按规划选址、按设计建设、按图纸施工,推动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提升村庄村容村貌,加大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特色民居和不可移动历史文物的保护力度,保留乡村景观风貌。


3.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对历史上形成的各类宅基地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充分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形,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处置办法,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农村妇女和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权益。


4.完成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全面完成宅基地地籍调查,将房屋等宅基地上的附着物纳入调查范围。对全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予以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


(二)贯彻落实两项试点工作


1.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按照村级初审、乡级审批、县级监管的原则,完善宅基地审批管理方式。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体制。县级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规范申报材料,强化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监管。镇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任正副组长,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综合执法队等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村级组织健全宅基地申请审核有关制度,确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2.健全宅基地监管机制。建立“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协助”的农村宅基地管理体制。县级完善审批报备、核查、联动等制度,强化宅基地的监管,推进宅基地数字化管理,建立县级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逐步形成宅基地信息“一张图”、管理一条链、监测一张网,实现宅基地业务数字化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6月前)。


成立XX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深入开展调研,结合我镇实际,编制完成XX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划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报批。


(二)调查摸底及风险评估阶段(2022年7月至12月)。


各村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我镇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等工作,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利用状况等信息,调查农民建房意愿。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稳慎推进改革试点。


(三)启动试点阶段(2023年1月至12月)。


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将选择2-3个具有代表性、村民事务理事会积极性高的村庄进行试点,试点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为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四)全面推行阶段(2024年1月-12月)。


各村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做法与成效,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宅基地有效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党委书记、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监督改革试点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由梁盛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政策法规、宣传发动、信访维稳及指导村庄规划、宅基地审批与管理等工作。改革试点所需资金纳入镇级财政预算。各村相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单位及各村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市、县对改革的指导和工作支持,建立县乡村组四级联动机制,构建县级统筹、乡村主体、部门指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体系,协同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建立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管控。通过强化调度、现场办公等方式,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实行挂点包干制度,科级领导挂村、驻村干部包组,细化责任分工,逐村逐组落实具体责任人员,负责村组改革试点任务具体落实和实施。


(三)明确职责分工。组织、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完善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事务理事会建设,加强基层干部、党员、村民理事的教育培训,激励干部、党员、理事带头支持宅改,激发理事会内生动力,为宅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镇综治办、司法所负责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开展法律指导,为宅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保障;宣传部门负责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开展宅改宣传报道,为宅改工作营造浓厚氛围;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宅改工作经费,整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指导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整合农业农村项目资金支持宅改,结合宅改推动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国土、规划所负责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修订,配合开展宅基地用地督查,参与宅基地审批监管和违法用地处置。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改革,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助力改革推进;各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镇执法队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履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责任,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机制。推行宅基地综合执法,健全宅基地管理机构,提升宅基地监管能力,依法组织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村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村民事务理事会的作用,建立村级协管员队伍,强化农民建房全程监管,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进行动态管控并及时上报,协助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执法行动。


(四)浓厚改革氛围。强化宣传发动,通过召开村组动员会、宣讲会、现场调度会、专项推进会等,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防止误解和偏差,争取群众的认同和支持。组织编印政策手册、问题解答等宣传资料,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微信等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在全镇形成人人关心改革、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严格目标管理。加强统筹协调,按程序、分步骤稳慎推进,坚持风险可控,确保改革试点成功。镇宅改办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督促,掌握工作动态,通报试点改革进展。特别要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各种偏差,切实杜绝违背农民意愿搞强迫命令、形式主义等不良倾向。严格考核奖惩,将改革试点工作列入全镇高质量发展考评,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诿、滞后的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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